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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回應外國非政府組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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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外國非政府組織「人權觀察」發表的報告涉及香港的內容,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特區政府)發言人今日(一月十五日)回應傳媒查詢時作以下回應:

  「自回歸以來,香港特別行政區一直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基本法》)的規定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充分體現『一國兩制』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實。特區政府會繼續堅定不移按照《基本法》落實『一國兩制』方針。」

  「保障人權和自由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基本法》第四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和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除了《基本法》外,人權和自由在香港也受到《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及其他法律的充分保障。特區政府十分重視人權和自由,亦必定全力維護。」

  「就《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行政長官已在去年九月四日宣布,特區政府會在立法會復會後正式撤回條例草案,而保安局局長已在去年十月二十三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撤回條例草案。」

  「由去年六月至今,香港有超過一千二百宗示威、遊行和公眾集會,但不幸很多演變成暴力違法事件,嚴重威脅人身安全、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事實上,報告亦提及示威者的各種暴力行為,包括投擲汽油彈、焚燒路障及襲擊其他人士。對此,警方一直嚴格根據法律果斷執法,保障市民大眾的生命財產,令社會恢復秩序。如果巿民大眾能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表達意見,警方根本無須使用任何武力。」

  「在政制發展方面,由『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部議員,是《基本法》訂下的最終目標。要落實這個目標,社會需要在法理的基礎上,在平和、互信的氛圍下,透過對話解決分歧,達致各方可接受的共識。特區政府會審時度勢,按照《基本法》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相關解釋和決定推動政制發展。事實上,特區政府於二○一三至二○一五年間依法推動政制改革,並提出切實可行達致普選行政長官的方案,但被立法會內號稱爭取民主的議員否決。」

  發言人重申,外國組織不應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
 
2020年1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3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