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八題:改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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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繼昌議員的提問和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浩濂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改善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有否計劃:(i)規定受託人就所有由其管理的強積金計劃提供追蹤全球股票指數表現的股票基金及追蹤全球債券指數的基金的投資選項、(ii)立法規定指數基金的開支比率不得高於0.2%、(iii)‍立法訂明各項基金的開支比率上限並逐年調低該等上限,以及(iv)‍規定受託人須把表現欠佳(例如過去五年的回報率持續低於相關基準5%或以上)的基金從強積金計劃中剔除;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一直致力推動市場增加被動式管理基金,並要求受託人在申請成立新基金時,考慮採用指數基金。現時已經有超過一半的強積金計劃(即28個強積金計劃中16個),提供指數基金予成員選擇。積金局會繼續與受託人研究,讓受託人提供更多指數基金予成員選擇。
 
(二)及(三)積金局一直透過現行各項措施,致力降低強積金基金的收費及開支水平。當中包括:
 
(i)要求受託人須在每個強積金計劃設有至少一個「低收費基金」,即開支比率不超過1.3%或管理費不超過1%的基金,此類基金包括主動式管理基金或被動式管理基金。現時已有224個此類基金,佔強積金市場上可供選擇的強積金基金總數約54%;
 
(ii)推行「預設投資策略」,當中設有收費上限(即0.75%的「管理費用上限」及0.2%的「經常性實付開支上限」)。從整體角度而言,我們期望「預設投資策略」成為基準,促使其他強積金基金相互競爭及減低收費。事實上,自「預設投資策略」法例於二○一六年五月通過至二○一九年十二月期間,已有153個強積金基金下調收費,最大減幅高達54.55%。長遠來説,「預設投資策略」的收費管控水平會進一步下調。積金局現正開始就該水平進行檢討;及
 
(iii)提高基金資訊透明度,包括基金開支比率,方便計劃成員就基金收費作出比較。

  這些措施已見成效,降低了收費及開支水平,基金開支比率由二○○七年十二月的2.10%降低至二○一九年十二月的1.46%,減幅約30%。政府與積金局亦正合作建立「積金易」電子平台,以提升強積金的行政效率,讓收費有更多下調的空間。
 
(四)強積金受託人有管治和受信責任,必須有系統地持續監察和檢討基金的表現,適時作出跟進行動,包括向基金經理發出警告信、撤換相關基金的基金經理甚至剔除表現欠佳的基金等。積金局亦會確保受託人履行管治和受信責任,並適時跟進表現欠佳的基金。
 
  此外,積金局已致力提高基金資訊透明度(例如透過提供強積金基金平台),讓公眾加強監察基金表現,亦已推行「僱員自選安排」,讓計劃成員選擇合適的基金。



2020年1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