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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邀請合資格人士報讀二○二○至二一年度社福界登記護士訓練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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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福利署(社署)今日(一月六日)邀請合資格人士報讀為期兩年的全日制登記護士(普通科)/登記護士(精神科)訓練課程,有關訓練課程將分別提供200個和30個名額。
   
  社署發言人表示,為了紓緩社福界登記護士人手短缺的情況,並提升照顧服務質素,社署自二○○六年起舉辦社福界登記護士訓練課程,並於二○一七年起委託香港公開大學連續四年提供訓練課程。
   
  訓練課程旨在裝備學員成為稱職和關懷受助人的專業護士,分為登記護士(普通科)和登記護士(精神科)兩個範疇,前者是藉香港公開大學舉辦的「普通科護理學高級文憑」課程(課程編號:HDNGOSF1)提供,而後者則是透過香港公開大學舉辦的「精神科護理學高級文憑」課程(課程編號:HDNMOSF1)提供。訓練課程將在香港公開大學位於何文田的校舍進行,開課日期為九月一日,並由該大學安排進行相關的臨床實習。
   
  就學歷要求方面發言人說:「申請人必須在訓練課程展開時年滿十八歲,及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獲得五科成績為二級或以上,包括中國語文、英國語文、數學及其他兩科在甲類和乙類科目;或完成副學士先修課程;或具備同等學歷。」
   
  他續說:「為了鼓勵任職社福界的年青人及前線員工提升專業技能,如在社署於二○一五年起推行的『青年護理服務啓航計劃』下(或二○一三至二○一六年的『先聘用後培訓』先導計劃下)成功修畢其兩年制文憑課程並取得相關文憑;或現時在非政府機構或私營機構提供安老服務、康復服務、家庭及兒童服務、青年服務或感化服務的全職僱員將獲優先考慮,同時亦歡迎其他有志在社福界任職登記護士的人士報讀。」
   
  社署將會全數資助學員的學費,但學員必須在兩年內完成課程並達至畢業要求,並簽署承諾書,表示願意在受訓完畢後,於提供安老服務、康復服務、家庭及兒童服務或感化服務的社福界非政府機構或私營機構任職登記護士(普通科)或登記護士(精神科),為期不少於連續兩年。學員如違反以上承諾,則須向社署退還學費。
   
  有關的課程內容可參閱香港公開大學網頁,申請者必須於該大學網上入學申請系統(www.ouhk.edu.hk/FTUG_application)填寫及遞交申請;亦可透過社署網頁(www.swd.gov.hk/tc/index/site_whatsnew)連結至該大學的相關網頁。截止申請日期為二月二十二日。市民如有查詢,請致電香港公開大學(電話:3120 2661或3120 2662)。
 
2020年1月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0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