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社會保障金額、在職家庭津貼及以個人為申請單位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人士一月七日起陸續獲發一次過額外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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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一月三日)公布,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受助人、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和「福建計劃」)、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受惠人,以及領取在職家庭津貼(職津)及以個人為申請單位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個人交津)的人士將可於一月七日起陸續獲發一次過額外款項。這是財政司司長於二○一九年八月十五日宣布一系列撐企業、保就業及減輕市民生活負擔的措施之一。

  政府發言人表示,在二○一九年十二月六日(即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撥款申請當日)合資格領取上述社會保障金額的人士,將符合資格領取一次過額外款項。社會福利署(社署)已獲撥款38億8,800萬元實施上述安排,並將以自動轉帳方式存入合資格人士指定的銀行戶口,領款人無須另行提出申請。

  綜援受助人獲發放的一次過額外款項,相等於按其所屬綜援類別領取的一個月標準金額。至於高齡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和「福建計劃」)、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受惠人則會獲發放額外一個月津貼。有關金額例子如下:
 
綜援計劃 額外款項金額(元)  
受助人類別 單身人士 家庭成員
長者(健全/不同程度殘疾) 3,585 – 6,095 3,375 – 5,590
成人(健全/不同程度殘疾) 2,525 – 6,095 1,810 – 5,590
兒童(健全/不同程度殘疾) 3,035 – 6,535 2,015 – 6,035
     
公共福利金計劃    
高齡津貼 1,385  
普通長者生活津貼 2,675  
高額長者生活津貼 3,585  
普通傷殘津貼 1,770  
高額傷殘津貼 3,540  

  有關安排將惠及約133萬名合資格人士,包括32萬名綜援受助人、57萬名長者生活津貼、29萬名高齡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及16萬名傷殘津貼受惠人。

  社會保障金額領款人如有查詢,可致電社署熱線電話(2343 2255),或與所屬的社會保障辦事處聯絡。

  至於職津及個人交津計劃,符合資格領取額外款項的住戶/人士,是指在二○一九年六月一日至十二月六日(即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撥款申請當日)期間內提交職津/個人交津申請而最終獲批的住戶/人士。額外款項相當於有關住戶/人士在上述期間內最近一次提交(而最終獲批)的申請中,獲批月份的平均津貼金額,金額因個案而異。他們無須另行申請。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的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職津處)已獲撥款1億3,600萬元及1,900萬元以分別發放額外款項予領取職津的住戶及個人交津的人士,預計能令57 000個職津住戶及32 000名領取個人交津的人士受惠。

  職津及個人交津領款人如有查詢,可致電職津處熱線電話(2558 3000)或到觀塘海濱道181號九樓職津處的諮詢服務櫃位查詢,或瀏覽職津處的網頁(www.wfsfaa.gov.hk/wfao)。



2020年1月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