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通過將本年度第四季的進一步差餉寬減轉惠予非住宅樓宇租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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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員會發出: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轄下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小組委員會)通過,將本年度第四季的進一步差餉寬減轉惠予房委會轄下非住宅樓宇租戶/暫准證持有人。
 
  房委會發言人今日(十二月三十一日)說:「財政司司長於本月四日宣布新一輪支援企業和就業的措施,其中一項是於二○一九/二○年度第四季,向所有非住宅物業提供進一步差餉寬減,每個應繳差餉的非住宅物業於該季的差餉寬減上限由1,500元上調至5,000元。」
 
  發言人續說:「小組委員會曾於本年三月二十五日通過把二○一九/二○年度四個季度的差餉寬減款額以「無所損益」的原則轉惠予房委會轄下的非住宅樓宇租戶/暫准證持有人(不包括泊車位使用者),以每個應課差餉物業每季1,500元為上限。小組委員會今日通過採用相同安排,將二○一九/二○年度第四季的進一步差餉寬減款額轉惠予房委會轄下的非住宅樓宇租戶/暫准證持有人(不包括泊車位使用者),以該季每個應課差餉物業5,000元為上限。」
 
  「該安排適用於房委會轄下的零售商鋪、福利用途單位、整體承租街市及工廠大廈,共涉及約13 300份租約/暫准證,但不包括停車場。」
 
  另外,房委會轄下的晴朗、洪福、葵涌、梨木樹、滿東、安泰、屏欣、碩門、水泉澳、天恩、欣田及迎東十二個整體承租街市承租商亦會把差餉寬減額全數轉惠予持有其暫准證的檔戶。
 
  發言人表示,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的最新資料,以及按每個應課差餉物業5,000元的上限計算,房委會轄下非住宅樓宇(停車場除外)在二○一九/二○年度第四季的進一步差餉寬減總額,預計約為1,870萬元,將按照「無所損益」的原則轉惠予租戶/暫准證持有人。



2019年12月3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4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