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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和修訂公共運輸設施法定禁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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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控煙酒辦)今日(十二月三十日)提醒市民,《2019年吸煙(公眾衞生)(指定禁止吸煙區)(修訂)公告》中所示的公共運輸設施明日(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為禁煙區。三個公共運輸設施將新增為禁煙區,而四個設施的禁煙區範圍則會作出修訂。

三個新增禁煙區為:

一.頌安巴士總站;
二.西九龍站巴士總站;及
三.西貢(北)公共運輸交匯處。

四個修訂禁煙區範圍的公共運輸設施為:

一.火炭(山尾街)公共運輸交匯處;
二.將軍澳康盛花園公共運輸交匯處;
三.青衣長宏公共運輸交匯處;及
四.青衣站公共運輸交匯處。

  控煙酒辦發言人表示:「擴展禁煙範圍旨在進一步保障市民免受二手煙的禍害。」

  自二○○九年九月一日起,政府分階段把確定為符合第371章第3(1AB)條所述定義的公共運輸設施指明為禁煙區。現時共有約240個公共運輸設施被指明為禁煙區。

  新增的禁煙區已設置禁煙標記及禁煙區的圖則,並按其實際環境以界線清晰顯示禁煙區的範圍,以提醒市民遵守禁煙規定。顯示禁煙區範圍的圖則已備存於土地註冊處,並將上載至控煙酒辦網頁(www.taco.gov.hk/t/tc_chi/legislation/legislation_ptf.html)供市民查閱。

  任何人在指定禁止吸煙區或公共交通工具內吸煙或攜帶燃着的香煙、雪茄或煙斗,可被處定額罰款1,500元。控煙酒督察會即時票控違例吸煙人士而不予事先警告。

  發言人說:「政府呼籲吸煙人士為個人及他人健康着想,盡快戒煙。市民可致電衞生署綜合戒煙熱線1833 183。熱線由註冊護士接聽,可為吸煙人士提供專業的戒煙輔導。」
 
2019年12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0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