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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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今日(十二月三十日)下午出席公開活動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記者︰局長之前說找到6 000個過渡性房屋,距離未來三年10 000個的目標尚欠4 000個。今次有一個大進帳,會不會已經收窄了那個缺口?現在距離10 000個的目標相差多少?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我們在十一月舉辦過渡性房屋的論壇時已經公布,找到的土地可以興建6 000個過渡性房屋(單位),到今天加上會德豐地產借用的土地,我們相信興建8 000個(單位)是可以的。我們現時跟其他私人發展商正在商討,很多都有興趣,我相信是有足夠的信心,在未來可以建造10 000個過渡性房屋單位。
 
記者︰有多少間私人發展商說有興趣?或你認為成數較大的有多少間?或有多少土地可以甚麼時候得到?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我們一般公布過渡性房屋的安排,是與私人發展商甚或一些私人的業主達成協議,我們才會公告;第一是基於尊重,第二是希望事情確實了才向各傳媒朋友介紹,這樣會較為好。我們是跟幾個發展商正在商討,我相信這些借用土地的安排會陸續有來。
 
記者︰有沒有機會超額完成?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我們當然希望超額,我剛才也說了,在當下住在不適切的居所是有接近120 000萬戶,所以我們說的10 000個(單位)仍然是非常少的數目。如果有更多的私人發展商或業主可以提供閒置的土地或樓房,我們是非常樂意與他們跟進的。
 
記者:未來會不會也有這麼大型的、數以千計單位的過渡性房屋項目討論中?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都有大有小的,希望可以談得成功。剛才有幾位朋友問了些問題,也容許我作一個解釋。其實我們做過渡性房屋的規劃,和日後地塊發展是沒有關係的,做完過渡性房屋之後,做任何的發展都需要重新規劃和經過城規會(城市規劃委員會)的,所以亦要完成所需要的環境評估、交通評估,甚或是其他配套的安排。
 
記者:政府有沒有想過怎樣避免可能有延後的利益輸送?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這我剛才說了,香港政府的土地規管或法規來說,是非常嚴謹的。每一個項目都有它特定的要求,過渡性房屋,根據城規會的決定,是視為一個經常容許的使用,所以任何過渡性房屋,五年或以下的,是可以無須作一個特殊的申請。當然,如果土地使用有規範的話,我們都需要經過城規會,所以,剛才說了,大埔這塊土地亦需要,我們稱為Section 16(《城市規劃條例》第16條)的申請過程。
 
記者:剛剛有提及其實政府有50億過渡性房屋基金,如果現在如你所說有越來越多發展商願意參與的時候,有沒有機會要「加碼」呢?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如果有更多的土地,我們當然願意去「加碼」。房屋在香港當下是市民急切所需的一個服務,我們會盡最大的努力。如果有土地,我們會盡可能興建多些(單位)。如果有需要多些政府資源,我們是願意提供的。
 
記者:如果是這樣的話,即是私人發展商其實是捐了一幅土地,即是正如剛才堅叔(梁志堅)所說,他負責了所有前期的工程,那麼政府是否都要有很多金錢上的付出?如果「加碼」的話,可以加到多少?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前期工程的土地平整和規劃,因為我們需要時間,我們在立法會仍然未申請到50億元(撥款)的時候,這些私人發展商主動提出由他們支付這些經費,讓項目可以早些開動。當然在完成規劃和土地平整之後,我們還有很多工作要做,例如設計、過渡性房屋的結構、用甚麼方式建設,例如用組裝合成建築方法或者傳統方法也是可以的、用鋼鐵或者混凝土,都是不同的選擇,亦都要配合當下地塊的地勢、環境和附近住戶的融和結合。我們不單是為住在過渡性房屋的市民提供一個居所,亦都希望推動社區共融。在公共地方和一些休憩的地方,亦盡可能多做一些,讓附近的居民都可以享用這些空間。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9年12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