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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手扶弱基金和其課餘學習及支援項目專款接受新一輪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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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福利署(社署)今日(十二月二十七日)開始接受攜手扶弱基金(基金)恆常部分第十三輪與基金的課餘學習及支援項目專款第六輪的申請,歡迎非政府福利機構及合資格中小學遞交申請。

  政府於二○○五年設立攜手扶弱基金,推動社福界、商界和政府三方合作,共同扶助弱勢社群。基金透過政府提供的配對資金,鼓勵商界夥伴作出捐贈,以支持非政府福利機構推行福利項目。政府至今已注資共12億元,當中八億元用作基金恆常部分,扶助弱勢社群,而其餘四億元用作專款部分。專款於二○一五年推展以來,透過民商官學四方合作,為基層家庭的中小學生推行更多課餘學習及支援項目,協助他們全人發展。

  因應近期經濟下滑及其對弱勢社群的影響,社署決定把基金資助的上限提升五成,即每個恆常項目的基金資助上限由港幣200萬元提升至300萬元,及每個專款項目的基金資助上限由港幣300萬元提升至450萬元,讓非政府福利機構及學校有更大空間提供服務,讓更多弱勢人士受益。此外,社署簡化了申請表格的填報安排,並附以適當參考資料,以方便申請機構提交申請,加快審批效率。

  社署發言人表示,基金透過過往十二輪恆常部分的撥款申請,共批出超過四億七千萬元配對資金予192間非政府福利機構,與1 600多間商業機構攜手為超過一百萬名弱勢人士提供980項社會福利計劃。專款部分的首五輪申請得到各界熱烈支持,共批出超過二億五百萬元撥款,以推行309個課餘學習及支援項目,而參與項目的商業機構超過300間,惠及超過十萬名中小學生。

  兩項申請的撮要如下:
 
  恆常部分第十三輪申請 專款部分第六輪申請
合資格申請者 凡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真正慈善非政府福利機構 —凡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真正慈善非政府福利機構

—公營中小學,包括官立學校、資助學校和按位津貼學校,以及直接資助計劃學校
項目內容 為弱勢社群推行福利項目 為基層家庭的中小學生推行課餘學習及支援項目
申請須知及表格 社署網頁: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
page_supportser/sub_partnership
社署網頁: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
page_supportser/sub_dedicatedportion
截止日期 二○二○年六月三十日(第一階段)及
二○二○年九月三十日(第二階段)
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基金恆常和專款部分的詳情已上載社署網頁(www.swd.gov.hk)。有關基金申請的查詢,請於辦公時間聯絡社署攜手扶弱基金秘書處(電話:3468 2718/3468 2711)或電郵至spfd@swd.gov.hk
 
2019年12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4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