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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修訂商船防止空氣污染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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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建議修訂《商船(防止空氣污染)規例》,以把國際海事組織《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的最新要求納入本地法例。
   
  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今日(十二月二十七日)說:「修訂主要涉及含硫量上限的適用範圍由船上所用燃油擴展至船上運載以供船舶使用的燃油。」
   
  政府已就修訂建議諮詢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及海事處轄下香港船隊運作諮詢委員會,並獲委員支持。
   
  修訂建議今日刊憲,於二○二○年一月八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2019年12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