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處提醒本地航運業界有關加強海上安全的新修訂規例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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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規例包括《2019年商船(本地船隻)(安全及檢驗)(修訂)規例》及《2019年商船(本地船隻)(一般)(修訂)(第3號)規例》。
海事處發言人說:「今日與業界會面的目的是重申新修訂規例已於十二月二十三日正式實施,有關船隻的運作和救生衣配備必須符合相關規例要求。業界一致認同新規例有助提升海上安全,並承諾會嚴格遵守規例,包括在大型海上活動舉行期間。」
根據新規例,所有本地船隻均須配備適合的救生衣,其數量須不少於船隻獲發牌照上標明的最高可運載人數。此外,所有獲發牌照運載逾12名乘客的本地商用載客船隻,須配備數量不少於該船獲發牌照上標明的最高可運載乘客數目2.5%的嬰兒救生衣。
另外,為提升大型海上活動舉行期間的海上安全,新規例亦規定活動舉行期間船上所有兒童須全程穿上救生衣,船長亦須備存乘客和船員名單作應急用途。
今日出席會面的本地航運業界代表約有四十人。
海事處已開展宣傳工作,並會繼續加強業界與公眾對新規例的了解。
完
2019年12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47分
香港時間12時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