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局長記者會開場發言(只有中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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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今日(十二月二十日)在有關教師專業操守的記者會的開場發言全文:
 
  各位傳媒朋友,社會人士(特別是家長)對學校及教師的期望,除了是傳授知識之外,更重要的是栽培學生成為負責任的良好公民。可惜,在過去半年的社會事件,有學生走到暴力衝擊的前線,參與一些違法的行動,包括堵路、暴動、非法集結、刑事毀壞、襲警、藏有攻擊性武器等;也有教師發表仇恨言論,使用內容偏頗的教材,可能誤導心智未成熟的學生,個別教師更涉及刑事案件,試問如何以身作則?這些都是鐵一般的事實,不容否認、迴避及輕視。面對目前極為嚴重及危險的情況,我們必須採取更加嚴厲的行動糾正錯誤,保護我們的學生。
   
  我昨日發出公開信,再次闡釋我們對老師和學生的要求及行為規範,勸阻學生參與任何違法的行動,以及懇請家長與學校發揮家校合作的精神,協力匡扶我們的學生行正確的道路。今日我們向學校發出另一函件,進一步說明教育局對學校處理涉嫌違法教師及違規學生的要求,令學校在這方面的處理有更清晰指引。如果學校偏離我們的指示,教育局會逐一跟進。
   
  根據警方的最新數字,在這次社會事件中被捕的18歲以下人士到現在為止接近一千人。我相信社會上每個關心青少年的人都對此感到非常痛心。上星期,一名13歲學生因參與焚燒國旗而被判感化令一年,須留案底。裁判官明確指出法庭不可能因為「年輕」就輕判,而衝動不考慮後果是傻事,會隨時失去自由。再較早之前,兩名學生被控毀壞三個輕鐵站的設施,而被法庭判處入更生中心,亦要向港鐵賠償一共約28萬元的維修費。裁判官說,不論出於何等「高尚的理念」,也不可用違法的行為表達訴求。我希望同學們明白,違法就是違法,如果作出違法行為,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後果可以非常嚴重。
   
  我們已經多次向學生闡明對他們行為的要求,重申學校不會接受學生違規甚至違法的行為。今日我們在發予學校的信件中,再次指示學校須向學生明確指出,會按既定的訓輔機制,處理學生的違規行為,不可姑息。
   
  教師方面,據我們從不同渠道掌握的資料,被捕教師包括教學助理約80人,另外,教育局也收到123宗與教師專業操守有關的投訴。教師是學生的重要楷模,他們的言行須符合社會對教師的道德及專業方面的期望。在過去幾個月,大部分老師其實都盡忠職守,持平地教導學生,但有一小部分害群之馬,卻令社會對教師抱有懷疑,令一眾專業教育工作者蒙羞。我們十分重視教師的專業操守,將會更加嚴厲跟進每宗被判罪、被捕及被投訴的個案。違法教師除了要承擔法律責任外,若情節嚴重,教育局會根據《教育條例》取消其教師註冊。
   
  大家必須明白,教師在日常工作中與學生有緊密接觸,其失德行為直接影響學生,所以我們必須採取一切可行措施保護學生。學校作為僱主,須負責管理員工及監督他們的工作表現。被捕當然不等如最終被定罪,但《資助則例》已清楚列明,若個別老師已經或有可能涉及嚴重的刑事訴訟,或涉及嚴重不當行為,在符合《僱傭條例》相關規限下,學校可着令其停職,這是為了保障學生的安全,免受事件影響,維持學校正常運作,這是一個專業及適切的安排,絕對不是「未審先判」。在今日發予學校的信件中,我們已清楚要求學校,如有教師涉及嚴重違法事件而被捕,應立即將其停職。官校教師方面,一如其他公務員,如被調查是否有嚴重不當行為或干犯刑事罪行,根據既定機制,這些公務員會被暫停職務。
   
  正如我之前指出,自六月中至十一月底,教育局共收到123宗與教師專業操守有關的投訴,並展開調查。大部分投訴涉及散播仇恨言論或被指有挑釁行為,其餘包括涉及不恰當教材及涉嫌違法等。我們已大致完成調查74宗個案,其中30宗不成立,局方已就13宗完成調查的個案採取跟進行動,包括向五名教師發出譴責信(包括早前已發出譴責信的兩宗個案)及向一名教師發出警告信,這些老師如再次作出失德行為,局方會考慮按《教育條例》取消其教師註冊;我們亦向七名教師發出勸喻信,提醒他們不應作出有損教師專業形象的行為和應尊重社會接受的行為準則。其餘31宗教育局初步認為有機會成立的個案,我們正等待或考慮有關老師的回應,以決定適當的跟進行動。有教師工會對教育局處理教師專業操守的制度其實有一些誤解和不理解,所以作出一些失當的評論,我對此表示失望。我必須強調,教育局的程序不偏不倚,當事人無論在學校調查階段或我們其後的跟進,均有充分申述和自辯的機會。除了政府的跟進行動,當中部分學校已經以僱主的身分採取了懲處,包括發警告信、降職、暫緩增薪,將有關老師調離原來的職務,以及加強監管相關老師的校內表現,亦有教師已經離職。
   
  至於學校教材問題,我們從接獲的投訴個案以至局方人員的視學過程中,的確發現有校本教材偏頗、主觀、甚至涉及不正確的信息。局方已要求校方停用有關教材,並向校方及相關老師進行調查。教育局作為官校教師的僱主,已就一名使用不當教材的官校老師開展停職的程序,並會依公務員規例採取紀律處分,包括考慮他是否適合繼續擔任官校老師,同時我們亦會從專業操守的角度跟進其教師註冊資格。教育局會繼續在重點視學和學校探訪工作中,留意學校及教師採用的教材內容是否全面、客觀及持平。如有違規情況,我們會從學校教與學質素,以及相關教學和行政人員的個人責任兩方面跟進。
   
  我在此再次重申,同學們的福祉一直是我們的首要考慮,而我們所採取的任何措施或行動均以保障學生的利益為大前提,以及維護整體老師的專業操守。無論如何,確保學生在安全、平穩、寧靜的環境中正常學習,健康成長是我們與教育界的共同目標。多謝各位。



2019年12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