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檢獲非法飼養豬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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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今日(十二月十七日)採取行動,在元朗八鄉長莆村檢獲一批非法飼養的豬隻。

  漁護署較早前接獲舉報,指有人在長莆村非法飼養家畜。經調查後,在上址一空地發現非法飼養活豬隻,共二十四隻活幼豬及五隻活成年豬隻。今日調查期間,並無人士承認管有該批豬隻。署方會繼續跟進調查案件。

  基於公共衞生和動物疫病控制的考慮,漁護署稍後會銷毀檢獲的活豬隻,並抽取樣本作非洲豬瘟的化驗。

  漁護署發言人指出,在香港飼養禽畜及從事有關活動受到《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條例》規管,所有活家畜農場必須持有飼養禽畜牌照,違者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重犯者最高罰款十萬元。

  發言人提醒市民切勿非法飼養家畜,否則會遭檢控。市民如懷疑有人非法飼養家畜,可致電1823舉報。



2019年12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3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