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理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談話全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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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行政長官:各位傳媒朋友,早晨。大家都知道,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女士昨晚已經完成在北京的述職,今早會啟程返回香港。昨晚她在北京已與媒體作出很詳細的交代,大家都很清楚。我只是說一兩句,就是我們衷心感謝國家領導人──主席和總理對我們在香港的工作的肯定,我們覺得很鼓舞。當然,我們會繼續鞭策,仍然有很多工作我們要做好。
大家亦留意到,主席亦說得很清楚,我們面對的這一年,是回歸以來最嚴峻、最複雜的一年,我們面對的種種壓力和困難亦可以說是前所未有,但我們一定會竭盡所能、團結一致來穩定社會,希望香港能夠回復平靜、走出困局。
主席亦呼籲香港各階層,大家要攜手協作、團結一致,一起向暴力說「不」,以及大家一起努力,讓我們重新起步,繼續為香港作出貢獻。
特區政府亦一定會一如以往,繼續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並嚴正執法,這一點很重要,亦會依法施政、迎難而上,我們不會因為有困難而感到退縮,絕對不會。
當前香港面對的困難,我們知道除了要「止暴制亂」,這是當務之急外,亦要抓緊、尋找我們的社會矛盾和問題,着力解決這些問題,讓我們的社會能夠走出困局,重新回復香港以往的面貌。
這是大家很清楚的背景,所以我不再重複,但有一點我要與大家分享的,就是民生項目,這是正面一點的信息。民生方面,很多市民都期望了相當久的時間。較早前,我們在八月、九月的一連串紓困措施,撐企業、保就業、紓民困的措施,已進入落實階段。因為在兩個星期前,立法會財委會批准了部分項目,得以落實。很高興可以與大家分享,有幾點是可以在下月,即在農曆新年前真正落實。
整個紓緩措施,大家都知道有二百多億元,是相當大的項目。其中有三點,第一點,就是我們會額外發放津貼,包括標準金額綜援、長者生活津貼、生果金,還有傷殘津貼、在職家庭津貼,甚至是個人交通津貼,都會發放多一個月的標津金額。這一個月的津貼,我們估計應該可在農曆新年前發放,舉例說,在綜援、社會保障,加上交津等,有一百四十多萬人受惠,這是第一點。農曆新年前,我相信很快就會發放,是過年前的一個喜訊。
第二點是居住在公屋、房協的低收入住戶。居住在房委會公屋的那些住戶是沒有問題的,連同居住在房協的低收入住戶,加起來有約七十八萬戶,一月份政府會代繳一個月租金,這亦是一月的好消息。
第三,兩千元的電費補貼,合資格的住宅用戶亦會在一月開始受惠,我們估計有約二百七十萬戶的家庭受惠。一月之外,第一季亦會有一些項目推出,例如,大家都記得我們增加一個全港幼稚園、小學和中學,九十萬名學童都有二千五百元的津貼,亦會在第一季推出,惠及約九十萬名兒童。另外,中小企方面,大家都知道融資等計劃,第一季亦會陸續推出。
這一連串措施肯定能夠達穩企業、保就業、紓民困的目標,我很樂意聽聽大家的問題。
記者:你好,想問早前有一個港人經港珠澳大橋往澳門途中被內地公安拘捕,內地公安在東人工島設立安檢站是否違反「三地三檢」原則?以及有否向內地了解這個安排是否恆常安排?政府又會如何協助這位港人?第二,見到星期日再有一些破壞商店或所謂「私了」的情況出現,政府是否見到今次這個局面,是否已錯過早前可能比較平和的氣氛去成立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而不是一個獨立檢討委員會?即使你成立一個檢討委員會,又會否賦予傳召權?第三,見到國家主席習近平昨日對特首說中央都是對她充分肯定,日後政府在止暴制亂工作上是否都會採取較為強硬的措施?
署理行政長官:多謝你三條問題。第一條,港珠澳大橋的議題,我們已向大家交代。首先就有關當事人,入境處和駐粵辦已經聯絡了有關方面並已跟進事件。由於私隱,我們不方便透露實際詳情,但已與家人接觸,因為私隱理由,我們不會進一步透露,但已經正跟進個案,這是第一點。第二,大家可能誤解了「三地三檢」和行使所謂屬地司法權 ,屬地原則,兩種東西不要混淆,很多人可能誤解了。「三地三檢」──我們說的是通關方面安排,即三個點通關;但屬地原則是指每一個地方,是它自己水域也好、範圍也好,是有司法權,例如你過香港橋這邊,即使未到香港口岸也好,香港政府有權行使我們的司法權,在我們香港的地方,這點十分清楚。所以,國家行使司法權,這是絕對合理亦合法,大家要明白。它設的安檢站等等,大家都知道是臨時性質,因為澳門有領導人去訪問,是數天的事;澳門當局亦說這是臨時安排,大家不要過份演繹這件事,我認為純粹是一個短暫的,所謂非常時期用非常做法加強安檢而已。
第二個問題,你提到星期日的事件,我們都有些失望,大家很多市民都失望,因過去一星期都相當平靜,大家都知道是相當平靜,但無奈星期日,雖然商場的數目不是太多,但在畫面看到是很不安,在旺角亦有堵路、縱火等,要警方使用最低、最低武力驅散人群,也要用催淚煙。我覺得這是很可惜,因為一個星期左右的平靜,我們要繼續保持下去,這是重要的。昨日,主席提醒香港特區政府止暴制亂工作尚未完成,我們知道一定要繼續努力,我們果斷執法,同時我們一定要着緊抓緊深層次矛盾的問題,着力開始解決。這與你的第三個問題也有關,就是那個獨立檢討委員會,我們着手去做籌備,目的是希望能夠從一個宏觀層面對事不對人,所以你剛才問我有否調查權傳召證人,其實不需要有傳召證人的權力,因為它不是對人,它是對事。目的是要查根問底,整件事件在六個月以來發生的前因後果是甚麼、成因是甚麼?過程中是否觸動某些深層次矛盾的問題,所以是宏觀地一籃子去看,亦以微觀看個別問題,例如貧窮問題、青年問題等等,有微觀、有宏觀的,但這是一個主題性,是一個很重要的研究,亦跟昨日主席及總理所說的一模一樣,是吻合的。我們真的要着力,主動抓緊這些深層次問題的研究工作,着力去做,所以向這方向去做。多謝。
記者:你好,想問剛才司長你提到公安檢查,就是說operational matter,但其實這個安排,其實珠海公安及澳門當局都有公布有這事,那麼為甚麼特區政府、香港這方面並沒有公布?是否他們做了才通知你?如果現時有一個檢查站在東人工島,是否代表其實公安隨時做都可以?但我乘金巴可能想去澳門,其實我並不是想去內地,但中間被內地截停突然去了內地而不是澳門,這樣是否合理?有否違反當初三地政府討論港珠澳大橋安排時的一些協議條款?
署理行政長官:我剛才亦說得很清楚,大原則就是「三地三檢」是說通關安排,現在我們是說行使司法管轄權的問題,屬地原則在法律上說得很清楚,行使的權便是屬地原則。通過是通關,是兩碼子的事。我相信保安局亦會在適當時候進一步向大家解釋這些細節,但大原則很清楚,第一屬地原則是說司法管轄權jurisdiction power; 第二個就是說customs clearance海關入境清關,是兩件事來的,不要混淆。
記者:司長你好,想問昨日有一名記者去澳門採訪,已申報所有的傳媒採訪證件,但前往中途在港珠澳大橋都是被內地公安截停,之後要返回香港。其實想問,一個記者由特別行政區到另一個特別行政區中途被一些內地公安攔截、截停,這個做法有否破壞新聞的採訪自由?有否違反「一國兩制」?公安的做法是否合理?第二個問題,剛才行家也有問過,現在的情況是,我在香港想往澳門而不是想往內地,但也有機會在內地中間被人截停的時候,政府會否基於考慮港人安全的前提下,呼籲一些過往可能發表過一些敏感言論或者參與過反修例示威的人,近期不要使用港珠澳大橋去澳門?
署理行政長官:剛才我一再重申,澳門也好,內地當局也好,他們的執法我們不評論,這點我不能夠評論,但是如果個別人士他們覺得自己需要援助,例如較早前的過案那樣接觸我們,我們會跟進了解,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完
2019年12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3時03分
香港時間13時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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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行政長官會見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