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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刊憲實施新海岸公園漁業管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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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十三日)刊憲《2019年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修訂)規例》,以實施新海岸公園漁業管理策略。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發言人表示,在新海岸公園漁業管理策略下,東部水域的海下灣海岸公園、印洲塘海岸公園和東平洲海岸公園,以及西部水域的沙洲及龍鼓洲海岸公園,將禁止進行商業捕魚活動,以加強保育珊瑚群落及提升本港整體漁業資源。此外,透過海岸公園捕魚許可證制度,已登記的本地漁船可在大小磨刀海岸公園和日後將在西部水域設立的新海岸公園繼續從事商業捕魚。
 
  漁護署會提供兩年過渡期予漁民適應新策略。自二○二○年四月一日起,漁護署將不會為海下灣海岸公園、印洲塘海岸公園、東平洲海岸公園和沙洲及龍鼓洲海岸公園批出新的捕魚許可證。而現有的捕魚許可證即使獲續期,亦不會超逾過渡期(即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受影響的許可證持有人將獲發放特惠津貼。上述禁止商業捕魚的措施並不適用於已批給當區居民的捕魚許可證。
 
  漁護署於二○一七年委託顧問公司進行研究,檢討現行的海岸公園漁業管理制度及研究優化方案。研究結果顯示,本港海洋哺乳類動物面對的主要威脅並非來自海岸公園及其附近水域的捕魚活動,而捕魚活動對珊瑚群落的影響相對較大。研究亦指出本港東部水域的海岸公園以保育珊瑚群落為主要目標,西部水域的海岸公園則保育海洋哺乳類動物。至於西部水域的沙洲及龍鼓洲海岸公園,亦是魚類的重要產卵和育苗場。為此,漁護署因應不同水域的保育需要,實施上述新海岸公園漁業管理策略,以更有效達致各自的保育目的。
 
  此外,漁護署會在海岸公園實施其他漁業優化措施,例如敷設人工魚礁和投放魚苗,以增加海岸公園內及附近的漁業資源,令生態系統得以復原。漁護署亦會加強執法,打擊非法捕魚活動。
 
  發言人說:「在海下灣海岸公園、印洲塘海岸公園、東平洲海岸公園,以及沙洲及龍鼓洲海岸公園禁止商業捕魚,有助加強保護海岸公園的珊瑚群落及魚類的產卵和育苗場。長遠而言,新策略有助締造可持續的海洋環境,增加漁業資源和促進漁業的可持續發展。」
 
  《2019年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修訂)規例》將於十二月十八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生效日期為二○二○年四月一日。
 
2019年12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0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