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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二題:創科生活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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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吳永嘉議員的提問和創新及科技局局長楊偉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創新及科技局在二○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推出五億元的創科生活基金(基金),鼓勵及資助社會各界運用創新意念及科技(創科),開發令巿民生活更方便、舒適及安全,或照顧特殊社群需要的應用創科項目。據報,截至今年九月,當局共處理了86宗向基金提出的申請,而只批准了當中的25宗,即成功率僅為百分之二十九。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至今收到多少宗關於基金的查詢;各宗查詢及申請所涉創科項目的內容及類別為何;
 
(二)至今獲批資助的基金申請的下列資料:(i)資助總額及平均每宗資助額、(ii)平均每宗審批時間、(iii)每宗申請的目標受惠群組及估計受惠人數,以及(iv)有多少宗申請亦獲得創新及科技基金下的公營機構試用計劃資助;
 
(三)有否研究基金申請成功率偏低的主要原因;
 
(四)當局會否(i)對基金的運作模式、申請資格、涵蓋範圍等方面作出優化或調整,以及(ii)每年就基金推行情況檢討一次;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當局會否制訂用以評核基金在促進數碼共融方面的成效的指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六)鑑於基金一般只接受下述類別機構提交的申請:社會福利署資助的非政府機構、公共機構、專業團體、工商組織及豁免繳稅的社會服務機構,當局會否考慮放寬合資格申請機構的範圍;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創新及科技局在二○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推出創科生活基金(基金),鼓勵不同機構把創新意念轉化為可惠及社會的成果,從而推動創科文化和提升市民生活質素。
 
  就問題的各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截至今年十一月底,基金秘書處一共收到超過300個書面及1 400個電話查詢,主要關於基金申請資格、程序及評審準則等。
 
  同期,基金秘書處一共收到112宗申請,涵蓋不同主題,包括日常生活、教育、健康、安全或出行等。有關的項目成果主要包括流動應用程式、服務、產品及軟件等。
 
(二)基金至今共批出25個項目,資助總額超過8,300萬元,平均每個項目所獲資助額約335萬元。基金秘書處處理每宗申請所需時間平均約為14個星期。每宗申請的實際處理時間取決於項目的複雜程度,以及申請機構提交的資料及文件是否完整等。每宗獲批項目的目標受惠群組及預計受惠人數,列於附件。
 
  基金的資助一般已包括將項目成果在目標群組中推行及應用的兩年開支,故獲批資助機構毋須申請公營機構試用計劃的資助。
 
(三)項目須符合基金的各項評審準則,包括項目能為目標群組帶來的益處、創新及科技含量、可行性及可持續性等,確保公帑用得其所。部分申請由於項目能帶來的實質益處並不明顯,或其科技含量不足等原因而落選。我們會加強資訊發放及宣傳推廣,令申請機構更了解基金的要求。
 
(四)及(六)基金秘書處已於今年上半年就基金的不同範疇,包括申請資格、申請程序、評審機制、資助水平、項目執行及監管等作出全面檢討。在諮詢基金評審委員會後,基金秘書處於今年八月推出了優化措施,包括放寬申請資格至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社會服務機構,以鼓勵更多機構提出申請;以及簡化進度報告要求,減輕獲資助機構的行政負擔。
 
  另一方面,為了向申請機構提供更清晰資訊,基金秘書處修訂了申請表格、申請指引及基金資助協議的部分內容,務求令申請機構更清楚了解提交資料的要求、項目開支涵蓋的分項、資助協議中的條文等。
 
(五)基金的目標是令巿民生活更方便、舒適及安全,或照顧特殊社群需要。申請機構須為項目訂立成效指標,包括目標受惠人數、下載次數(如項目為流動應用程式)和推行時間表等。基金秘書處會根據有關指標,評審和監察每個項目。
 
2019年12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4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