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道路維修工程承建商違反《噪音管制條例》被定罪
***********************
  「順源建築有限公司」因於晚間在元朗青山公路進行維修工程時,違反建築噪音許可證的規定,今日(十二月十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噪音管制條例》,被判罰款14,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署方在四月接獲市民投訴,指有承建商於晚間在元朗青山公路-屏山段進行重鋪道路工程時,產生過量噪音造成滋擾。環保署派員即時到場調查,證實涉案的工程承建商使用超過許可數量的破碎機進行工程,兼且沒有使用隔音罩消減噪音,違反有關建築噪音許可證的規定。環保署隨即吊銷該工程的許可證,並按《噪音管制條例》檢控涉案的承建商。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噪音管制條例》旨在保障市民的作息。建築承建商應盡量安排在日間及非假日時段進行建築工程,以減少對周邊居民的滋擾。如有路段日間交通繁忙令重鋪工程只能在夜間施工,建築承建商必須事先向環保署申領建築噪音許可證,並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許可證的噪音管制條款,否則即屬違法。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十萬元;其後再被定罪,則可處罰款二十萬元。
 
2019年12月1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2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