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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開場發言和答問內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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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十二月十日)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的開場發言和答問內容:
   
行政長官:各位傳媒朋友,早晨。今日要大家久等了,因為剛剛出席了一個國際論壇。雖然香港在過去半年受到社會事件的影響,但我們仍然竭力希望能夠保持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的地位,亦很支持各個團體繼續舉辦這些國際性盛事,讓海外人士能夠親自來到香港,看看香港現在的情況。
 
  今日十二月十日被聯合國定為國際人權日。我在此重申,特區政府一如既往會全力維護香港市民享有的人權和自由。這些人權和自由是受到《基本法》保障,亦受到《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以至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管制,特區政府一定會珍而重之,維護這些一向以來都是香港的核心價值。
   
  兩天前的遊行示威亦是以國際人權日為主題。特區政府分別在遊行前的十二月六日及七日發表了兩份新聞公報,希望說清楚目前我們在人權方面的保障,以及在法治以至司法獨立方面得到的世界公認的聲譽。因為我們不想──雖然我們也看到──但真的不想有些政治人物不斷到海外,提供一些不實的指控,或通俗些說是「唱衰」香港,要求外國政府或者國會採取一些行動來針對香港的現況,甚至是一些制裁性的工作。
   
  回歸以來,我們在法治和司法獨立的評級其實都取得非常好的成就,這是得來不易的,所以我在此呼籲廣大市民及無論政治立場如何的朋友都要珍惜法治。十二月八日的遊行大致是和平有序,我們非常尊重市民表達意見的自由;警方亦非常克制,就着這遊行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在整個過程中亦以既可以讓遊行人士能夠行使他們的言論自由,亦可以保障公眾安全來工作。但很不幸在過程中,我們仍然看到一些堵路、縱火或者破壞商店,更令人髮指的是有少數激進人士針對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而作出縱火破壞以至污衊的行為,這種踐踏香港法治精神的行為是須要譴責的,我留意到兩個律師會都就此作出了聲明。
   
  昨天又看到在社交媒體上,出現了一些針對個別法官、說要滋擾他們或制裁他們的言論。這些行為已經把香港推進一個非常令人擔心的境地,因為法治和獨立司法是我們的核心價值,無論對於商界的投資、市民的保障,都是至為重要,所以特區政府是絕不容忍這些破壞法治的暴力行為。
   
  另一個我們擔心的當然是學生參與這次示威,特別是一些激進的暴力行為。在六千多名被捕人士中,有接近百分之四十,即是2 393名是學生。以我們所掌握的,在中學生裏,差不多有超過三百間中學都有個別學生被拘捕,這種情況令人非常擔憂;再加上昨天警方拘捕了一位教師和幾位同學涉嫌部署一些堵路或其他違法的行為,亦在一間中學附近發現一些破壞性很高的炸彈。暴力進入校園將會令學校、家長、學生的安全受到影響,所以我已經要求教育局局長對違規的老師或被捕的老師要嚴肅跟進,亦呼籲各間學校能夠按着上月,即十一月二十一日,教育局局長發給所有官校和資助學校的信件,希望他們阻止他們的學生繼續參與違法行為,亦要遠離暴力的地方,保障他們的人身安全。
 
記者:早晨,林太,其實想問你之前都說過到立法會接受短問短答的質詢,其實是體現特首與立法會的互動及緊密溝通,亦令你有機會聆聽及跟進議員的訴求,但政府昨天說要重新考慮是否要做這個平台,其實是否覺得現在已經沒有需要再做你之前所說的這些互動和溝通?另外,你亦提過很多市民星期日上街爭取訴求,即「五大訴求」,但政府之後出的聲明完全沒有就這些訴求作一些讓步,政府是否覺得不需要再回應這些訴求,只是拖長時間,香港市民自然就不會再上街?最後,想問林太,因為有報道指你昨日會見工聯會落選區議員時,就他們敗選當面向他們致歉,並且承諾會委任一些落選的區議員做公職,是否想用公帑去養這些已落選的建制派區議員?謝謝。
 
行政長官:三條問題。第一,在我上任之初,我已經表示我是非常重視行政立法關係,而事實上重視行政立法關係一向都是我作為公職人員的立場,無論是當局長或司長時,我都很願意出席立法會跟議員互動及接受議員提問,所以在去年主動提出了一個新安排,亦得到立法會主席和議員的支持。以往行政長官都會恆常在一個立法年度出席四次答問會,那種是叫答問會,即每季出席一次,這是一個由立法會和行政機關多年以來建立的傳統,我是一定會尊重的。在今年度立法會開始後、《施政報告》發表翌日進行的,那是屬於一個答問會。另外,由我自己主動提出、已經落實了超過一年半的,是一個短問短答的質詢環節,這是每月都進行,所以有時候大家會見到,我在一個月裏可能會出席兩次立法會接受質詢,一次是屬於長版的答問會、一個是屬於短版的質詢時間。大家都見到在今年十月立法會召開之後,我先後兩次到立法會,一次是發表年度的《施政報告》、一次是在翌日就《施政報告》接受議員質詢,前者根本沒有辦法進行,所以要選用視像形式向香港市民公布我本年度的《施政報告》;後者亦是在非常紛擾、非常混亂的情況下,只能答數條問題。每一次行政長官出席,如果面對這種混亂的情況,其實對於社會沒甚裨益,亦令立法會秘書處或保安人員要承受大量壓力;所以有見及此,我覺得需要重新審視這個短問短答的質詢時間,在今天立法會的情況下,或立法會部分議員對我本人的立場的情況下,是否是一個有意義的互動機會。現在沒有說完全不做,我現在希望於明年一月、本立法年度第二次的答問會能夠相對順利完成,之後我一定會重新審視這個短問短答版的質詢時間,因為我仍然很重視行政立法關係。我亦呼籲立法會在本年度的餘下時間,能夠加快討論及最好通過特區政府提出的法案,以及有關撥款以至工務工程項目。
 
  至於在星期日,沒錯,我剛才都提到在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下,我們見到有大批人參與遊行,基本上是有序的,雖然有個別暴力事件發生。當然,在尊重市民遊行、發表意見的權利的同時,市民都有一定期望,就是市民在這些遊行示威裏提出的訴求、提出的意見,特區政府有否聆聽、有否回應。我在此向大家說,過去幾個月,無論遊行人數多或少、遊行形式是怎樣,我們都用心去聆聽、去了解,希望能夠做到一個令市民感受到我們有誠意的回應,但這個回應是不能夠偏離法治原則或一些我們須要把持的底線,以至可能涉及的憲制安排。在回應方面,最直接的回應就是將引起這次風暴、修訂《逃犯條例》的條例草案收回,而這收回的決定其實在三日後──即六月十二日立法會發生衝突後的三日──我便作了這個停止有關立法工作的決定,其後當立法會召開的時候,亦從技術上的層面將這條例草案撤回,所以這訴求可以說是完全、徹底、很正面、很謙卑地已經回應了。至於其他訴求,我已多次解釋,就是我剛才說的幾個原則。第一,如果是偏離了法治原則,譬如如果要求特區政府要特赦,換句話說,釋放所有在這次事件裏的被捕人士──剛才我都提了一個數字,今次的被捕人士超過六千人,而涉嫌犯的刑事罪行亦有不少是很嚴重的,如縱火、擁有極度危險的爆炸品、襲警,以至危害人的生命安全──我們怎可以完全罔顧法治,為了要作一個回應而滿足這訴求?所以,對於違反法治精神、踐踏一些重要原則底線的訴求,我們都沒辦法可以作出回應,但我們仍然願意去檢視這次事件反映的社會問題,希望在未來日子裏,香港能夠更有能力可以紓解市民的怨氣,讓市民有更好的生活。
   
  至於近日我和政黨的見面,一般來說,我們都不會公開談及見面的內容,雙方都不會的,但這次建制派候選人在區議會敗選,無可否認是與政府有直接的關係,因為我們看到很多人出來投票不支持建制派候選人的立場,其實他們都沒有特別看某一位候選人過去在地區工作上的表現,或在政綱裏怎樣解決地區關心的議題,而純粹是表達對於政府施政的不滿。從這角度說,我對建制派的區議會候選人表示我的歉意,我覺得亦是理所當然;無論在公開或私底下,我作為行政長官,這項工作或是這個立場我亦不需要迴避。
   
  至於接下來與政黨的合作,我們一如既往,不會因為有一些長期在香港很努力工作的政黨沒有了一個身分,而我們便與他們如陌路人般;對於他們關心的政府政策或地區事務、對於他們代表相當多市民反映的地區問題或政策的意見,我和我的同事亦會繼續聆聽,以及如果是適當的時候,我們亦會跟進。這是回應市民的意見,並不是特別遷就某一個政黨的看法。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英文部分。)
 
2019年12月1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3時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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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見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