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西區兩間食肆違規排放過量煮食油煙被判罰
********************
  位於堅尼地城爹核士街的「11 Westside」餐廳及山市街的「十二味」餐廳,未有遵從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出的法定通知,減少排放煮食油煙,分別於今日(十二月九日)及十一月十一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共被判罰款20,000元。

  針對食肆煮食油煙引致的空氣污染及滋擾問題,環保署執法人員巡查時發現,上述兩間食肆沒有適當安裝或維修煮食油煙控制設備,排放過量油煙影響附近居民,遂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向食肆經營者發出法定通知,要求在規定限期前安裝及維修保養其煮食油煙控制設備,以減少排放過量煮食油煙。兩間食肆在限期屆滿後,仍未按要求適當安裝或維修有關設備,違反通知書的規定,而遭環保署檢控。其中,「11 Westside」餐廳亦曾於本年四月干犯同類罪行而被定罪。

  環保署十分關注「11 Westside」餐廳再次違反法定通知的情況,並會繼續與該公司管理層跟進改善方案。署方如日後發現該餐廳再次違反法定通知的規定,會考慮對其相關董事提出檢控。

  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食肆經營者如不遵從法定通知,沒有在規定期限前採取有效措施以改善煮食油煙的排放,即屬違法。初犯者最高可被處罰款十萬元;第二次或其後再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提醒飲食業界人士,在食肆開業前應按其營業情況為廚房妥善設計及安裝有效的空氣污染控制設備,例如靜電除油煙器,這不但可以避免日後產生過量油煙而可能遭環保署檢控,而且亦大大省卻在食肆開業後加裝有關設備時,影響營業及面對的技術困難和額外的工程費用。食肆經營者亦有責任安排有經驗的技術人員作定期清洗、檢查及維修空氣污染控制設備,以確保不會排放過量油煙或氣味,影響附近居民。

  為使業界清楚了解食肆的環保要求及推動業界提升食肆的環保表現,以減少煮食油煙的排放,環保署專門編制了指引,幫助業界在開業前認識和應用適當的空氣污染控制設備,控制及減少煮食油煙及氣味排放(www.epd.gov.hk/epd/sites/default/files/epd/tc_chi/environmentinhk/air/guide_ref/files/pamphlet_oilfume_chi.pdf),並透過不同類型的講座為飲食業界提供最新的環保資訊。
 
2019年12月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1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