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回應港島區公眾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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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早前就昨日(十二月八日)在港島區舉行的公眾活動發出不反對通知書。雖然整個活動大致和平,但其後仍有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出現,警方對此表示遺憾。

   有遊行人士偏離遊行路線,佔用部分告士打道及德輔道中行車線。部分示威者到達遊行終點後於砵甸乍街及德輔道中堵路,當中有人手持武器。此外,傍晚有暴徒於高等法院外塗污外牆,並向高等法院和終審法院門外投擲汽油彈及縱火,破壞政府公物,嚴重挑戰香港的法治精神。另外,有暴力示威者在銅鑼灣及灣仔一帶破壞商店及銀行,行為無法無天。

  警方有責任維持公共安全及秩序。過去六個月不少大型示威活動中,都有暴力事件出現。警隊一直保持克制忍讓,竭力維持公眾秩序及保護市民安全。警方只是在有人暴力衝擊或作出暴力違法行為,危害在場人士的人身安全時,才使用最低所需武力加以制止,阻止事件惡化。

  警方一向尊重市民表達訴求的自由及權利,亦一直協助市民進行和平的遊行集會。警方呼籲示威者在進行公眾活動時要保持和平、理性及非暴力的態度,共同維持公眾安全及社會秩序。



2019年12月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0時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