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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加強土地管制行動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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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總署今日(十二月五日)表示,自今年七月底公布透過成立特別行動專責組(專責組),重點打擊大範圍霸佔政府土地和私人農地上的大規模違契構築物個案後,專責組已分階段開展執管行動,並已初步取得成效。

  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專責組較早前鎖定100個大面積政府土地被非法佔用的黑點,當中主要涉及棕地作業,預計以24個月完成清理。第一階段清理位於元朗及屯門區15幅、每幅面積超過3 000平方米的被霸佔政府土地,涉及約40個作業者。由於清理工作比預期提早完成,第二階段行動提早展開,清理15個集中在元朗及北區、每幅面積介乎2 000至3 000平方米的黑點,當中主要亦是涉及棕地作業及約25個作業者。目前,第二階段的清理行動已完成逾百分之七十。截至十一月底,專責組累計合共已清理約12公頃被非法佔用的政府土地(約相等於16個標準足球場的面積)。

  行動期間,專責組發現有毗連黑點的私人土地建有違契構築物,已一併採取執行契約條款行動,向49幅違契地段的土地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於限期前糾正違契事項,否則會按現行機制作出跟進,包括將警告信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俗稱「釘契」)或重收有關土地。

  專責組在上述行動期間亦收到九宗短期租約及五宗短期豁免書的申請,要求按現行機制規範部分被非法佔用的政府土地或私人土地上的違契情況,署方會審視每宗申請,若確認不符合相關條件,會繼續採取執管行動。
 
  發言人表示,專責組將繼續重點打擊大範圍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和私人農地上大規模違契構築物的個案,並致力盡快完成處理全部100個黑點。按目前進度,專責組預計可在少於24個月的時間完成清理全部黑點。除上述100個黑點,專責組已與各分區地政處聯繫,接收了48宗案情嚴重的土地違規個案,以協助加快執管行動。

  發言人重申,非法霸佔政府土地是嚴重的違法行為,公眾切勿未經許可佔用政府土地。如因不合法佔用政府土地而違反香港法例第28章《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6(4)條,有機會被刑事檢控,首次定罪的最高罰款額為50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若非法佔用情況在通知期屆滿後仍無間斷地存在,即屬持續的罪行,可就罪行每一日另處罰款最高5萬元。自條例於二○一五年修訂至今,地政總署已成功檢控了85宗不合法佔用政府土地個案。

  最後,發言人提醒土地業權人必須遵守相關地契訂明的條款,並呼籲市民留意租用的農地構築物是否違契或違法,以免日後當局取締該等構築物時蒙受損失及負上法律責任。
 
2019年12月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4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