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四題:器官捐贈和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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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廖長江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答覆:
 
問題:
 
  本港今年上半年所錄得器官捐贈個案宗數偏低,而本年至今移植手術數目據報更較去年同期大幅減少,情況令人關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兩年及本年一月至今,每月本港每類器官的捐贈、輪候病人、器官移植手術,以及病人平均輪候時間的統計數字為何;
 
(二)鑑於最新的《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推算有超過150萬成年人願意在離世後捐出器官,但在《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登記的人數只有約31萬,政府是否知悉為何尚有大量有意願捐贈器官的人士未有登記,以及有何針對性措施推動他們把良好意願付諸行動,切實提升捐贈器官登記率;及
 
(三)鑑於據報截至去年底,有300多名港人在內地輪候接受捐獻器官的移植,而在未來,香港居民或有機會在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接受器官移植手術,政府是否知悉有關詳情及有否作出跟進;若然,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為讓市民明白器官捐贈的重要性,並逐步在社會建立接受和推崇器官捐贈的文化,食物及衞生局聯同衞生署及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與社區夥伴一直在不同方面進行推廣工作。政府亦會持續留意公眾對器官捐贈的取態及看法,檢視捐贈政策和推廣策略。
 
  就廖長江議員提問的三個部分,我答覆如下:
 
(一)在香港,用作移植的人體器官來源分別是活體捐贈及遺體捐贈。儘管部分器官衰竭的病人可接受活體捐贈,但作移植用途的人體器官主要由遺體捐出。
 
  醫管局沒有就各類人體器官的捐贈、輪候人數、器官移植手術宗數,以及病人的平均輪候時間按月進行統計。二○一七年至二○一九年(截至九月底)期間的年度統計資料詳載於附件。
 
(二)衞生署於二○○八年設立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為市民提供一個方便的途徑登記離世後捐贈器官的意願,同時為醫管局器官捐贈聯絡主任提供可靠及有效的方法,在病人身故時確定他們生前已表明離世後捐贈器官的意願,以便盡快聯絡家屬並取得他們的同意,捐出死者的器官來救助有急切需要接受器官移植的病人。截至二○一九年十一月,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的登記人數超過31萬。另一方面,《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推算有超過150萬人願意在離世後捐出器官,反映有大部分人仍未將信念轉變為行動。《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亦顯示,願意捐贈器官而未有在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登記的人士當中,大部分認為沒有迫切需要或太忙/沒有時間,有少於百分之十是因為不了解登記器官捐贈的方式。
 
  多年來,我們一直在不同方面致力推廣器官捐贈,逐步在社會建立支持器官捐贈的文化,並提升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的登記人數。政府在二○一六年四月成立器官捐贈推廣委員會,制訂推廣器官捐贈的策略和方向,協調其他夥伴推出各類推廣器官捐贈的活動及節目,以及進行公眾教育等。配合推廣委員會的建議,衞生署持續舉辦針對不同團體及年齡對象的器官捐贈推廣活動及講座;在電視、電台、互聯網等不同媒體宣傳器官捐贈;並聯同《器官捐贈推廣約章》的簽署團體推出各類推廣器官捐贈的活動及節目等。
 
  為方便市民登記,政府會繼續在更多地點或透過不同途徑宣傳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為配合每年十一月器官捐贈日的推廣活動,過去我們曾於多個港鐵站內設立器官捐贈宣傳攤位,並有宣傳巴士巡遊,鼓勵市民登記。今年十一月至十二月期間,我們已安排一輛宣傳車到訪不同地點,推廣及方便市民登記器官捐贈。衞生署又會於不同的大型公眾活動,如工展會及香港書展等,設立宣傳攤位,接觸更多市民。而自二○一九年年初開始,衞生署已於入境事務處的各智能身份證換領中心輪流派駐人手,呼籲市民支持登記器官捐贈,至今約有9 000人已經登記。
 
  衞生署並積極建立以機構為本的網絡,邀請公共機構、私人公司、非政府機構合作推廣器官捐贈,希望可以增加登記名冊上的登記人數。衞生署亦利用資訊科技平台,方便市民登記成為器官捐贈者,透過設立二維碼,讓市民可隨時使用手提電話上網登記。同時醫管局網頁的首頁亦載有相關連結,方便市民即時在網上登記。
 
(三)目前,有個別人士因個人理由,選擇通過內地人體器官分配機制,在內地接受器官移植。有關登記程序、器官分配及移植手術均依內地法規進行。香港大學深圳醫院過去曾就讓其作為協作單位,為於內地輪候器官移植的香港居民進行移植手術,提出初步建議,惟有關安排必須符合內地的法規和程序,及得到內地當局的批准及配合。
 
  如要設立機制讓香港輪候器官的病人到境外進行移植手術,類似由醫管局替病人向境外服務提供者購買移植手術服務,是超出了醫管局的法定職權範圍,執行上亦難以釐清醫管局與個別臨床服務提供者之間的法律責任。
 
  總括而言,我們會密切留意器官移植方面的發展,繼續努力推廣器官捐贈,協助有需要的病人。



2019年12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