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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題:公務員違法行為和不當言論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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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周浩鼎議員的提問和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的書面答覆:

問題:

  近期,有公務員在網上發表詆毀一國兩制言論,亦有公務員因涉嫌參與非法集結而被捕。此外,教育局早前對兩名在網上發表仇警言論的教師發出譴責信。有家長認為,該項處分不足以反映該類事件的嚴重性,因為有關言論可能煽惑學生參與違法活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本年六月至今:

(一)收到多少宗關於公務員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力活動,或公開發表詆毀一國兩制言論的投訴;就投訴成立的個案所訂的處分機制為何,包括在甚麼情況下被投訴人會被停職;至今有多少人因該等行為而被停職;及

(二)教育局收到多少宗關於官立學校教師發表仇警或/及煽動性言論的投訴;就投訴成立的個案所訂的處分機制為何,包括在甚麼情況下被投訴人會被停職;至今有多少人因該等行為而被停職?

答覆:

主席:

  政府對公務員違法是零容忍的。我們不時提醒公務員切勿參與任何非法活動。對於有個別公務員涉嫌參與非法的公眾活動被捕,我們極為關注。政府對違法公務員絕對不會姑息,如公務員參與違法活動被捕後,仍能如常回到崗位繼續行使其公職的權力及職能,社會亦難以接受。

  就周浩鼎議員的提問,經諮詢教育局後,我現綜合答覆如下:

(一)由六月至今,公務員事務局收到指稱有公務員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力活動,或公開發表詆毀一國兩制言論的投訴中,共涉及四十三名公務員。根據既定機制,該些投訴已轉交其所屬的部門跟進。

  如公務員被調查是否有嚴重不當行為或干犯刑事罪行,或當局已經或將會對其開展紀律或司法程序時,根據既定機制,當局基於公眾利益,會將有關公務員停職。現時遭着令停職的人員只屬極少數,絕大部分公務員都是盡忠職守、堅守法治。

  公務員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除了要受到法律制裁外,政府也必定按既定機制對他們採取紀律行動,絕不姑息縱容。在紀律行動方面,如在調查後當局認爲有證據顯示有關公務員有不當行為或被法院裁定干犯刑事罪行的公務員,管方會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包括口頭警告、書面警告、譴責、嚴厲譴責、降級、迫令退休或革職等紀律處分。在決定懲罰的輕重時,紀律處分當局會研究有關刑事罪行判案書及判刑,考慮有關不當行為或刑事罪行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對同類不當行為或刑事罪行作出的懲罰、任何從寬處理的因素、有關公務員的職級、服務及紀律記錄等因素。

(二)由六月至今,教育局共接獲四宗個案涉及官立學校教師涉嫌在社交平台發表仇警言論的投訴。若經調查後證實有關的投訴成立及相關人員違反紀律,教育局會考慮該人員所犯不當行為的嚴重程度及細節,視乎每宗個案的個別情况,並根據既定公務員紀律機制,對該人員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如該人員為註冊教師,教育局會按照教育條例(279章)相關規定,從註冊教師的行為及專業操守角度跟進該個案。

  如有任何刑事法律程序或紀律程序針對有關人員提起,或有關人員的行為正受教育局、廉政公署、警方或其他執法機關調查,同時教育局認為該員必須停止行使其公職的權力及職能,則該員可被停職。教育局在考慮應否將一名人員停職時,須衡量所指稱的不當行為或刑事控罪的性質及嚴重程度、該員的不當行為與其職務有否衝突、該員會否再犯相同的過失或罪行、可否作出調職安排等。

  以上所述的投訴當中,一宗已證實不成立,三宗仍在調查中,目前沒有相關人員被着令停職。然而,為保障學生利益,在調查進行期間,其中兩名公務員教師已被暫時調離官立學校,在局內暫時擔任其他工作崗位。
 
2019年11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