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八題:自動駕駛車輛的發展和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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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廖長江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最近運輸及房屋局表示,政府「會着手研究法例修訂,訂定測試自動駕駛車輛所需的條件和配套,以締造合適和安全的道路環境推動測試,鼓勵自動駕駛車輛的發展和應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研究法例修訂工作的具體計劃及內容為何,以及有否制訂自動駕駛車輛在安全情況下在一般道路環境進行測試的計劃;
 
(二)現時不同型號的自動駕駛車輛在本港指定地點試行的詳情,以及至今達到的技術發展階段;
 
(三)有否評估自動駕駛在港發展需要政府提供哪些實質支援,例如協助完善包含大數據、先進網絡及智慧道路基建等要素的創科生態系統;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會否仿效一些科技先進的地方,就發展自動駕駛車輛運輸制訂策略及階段性發展目標,並擬訂路綫圖及落實時間表;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五)鑑於一些科技先進的地方預期自動駕駛車輛不但可帶來重大商機,並且隨着人工智能、超高速網絡等科技的不斷發展,還可為社會運作模式帶來顛覆性的改變,包括大幅提升道路安全、24小時公私營客貨運隨傳隨到的高效運輸服務、高效使用道路並減少泊車位需求、大大減少自置車輛的需要等,當局對自動駕駛在香港的發展是否亦有擬訂願景;若有,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就廖長江議員有關推動自動駕駛車輛的發展和應用的提問的各部分,現綜合答覆如下。
 
  政府於二○一七年十二月公布《香港智慧城市藍圖》(《藍圖》),目標是把香港構建成為一個世界級的智慧城市。作為「智慧出行」的一項措施,運輸署近年致力促進在本港合適地點進行自動駕駛車輛試驗以及相關技術的發展及應用。
 
  自動駕駛車輛科技近年急速發展,世界各地均進行不同的路面測試,希望能夠以嶄新的交通模式,促進道路安全、紓緩交通擠塞、增強市民的流動性、提高生產力及減少廢氣排放。具體而言,自動駕駛車輛科技可望減少人為因素導致的交通事故,從而提升道路安全;而透過提升交通效率以減少燃料使用及排放,長遠則可優化市民生活環境和增強香港的競爭力。
 
  在促進自動駕駛車輛技術測試方面,由二○一七年年中起,運輸署已先後發出「自動駕駛車輛行車許可證」予八輛不同型號的自動駕駛車輛,在安全的情況下於指定路線進行合共25次測試。測試地點包括零碳天地、西九文化區、香港科學園、香港科技大學、大埔工業邨、香港空運貨站和生產力促進局等。此外,運輸署已於二○一七年十二月發出「自動駕駛車輛行車許可證申請簡介」(「簡介」),以便業界了解有關申請的要求及手續。
 
  為推動自動駕駛技術在香港進一步發展,運輸署早前成立了一個由業界、相關研發機構代表及專家等組成的「香港自動駕駛車輛科技應用技術諮詢委員會」,以探討如何制定合適的監管框架以規管自動駕駛車輛。運輸署會透過和業界的緊密合作及聯繫,汲取自動駕駛車輛在本地的技術測試經驗,以協助制定長遠的規管架構及相關法例。運輸署亦正草擬一份新的「自動駕駛車輛測試指引」,協助業界更全面了解在現行法規下於道路上進行更複雜的自動駕駛車輛測試的要求。
 
  另一方面,運輸署已着手研究法例修訂,目標是透過「監理沙盒」的規管概念,容許業界測試創新的技術,並與業界密切協作,共同訂定自動駕駛車輛規管的模式及測試所需的條件和配套,以締造合適和安全的道路環境推動測試。我們會全速進行相關的研究工作,並會適時向立法會相關的事務委員會滙報結果。
 
  此外,《藍圖》已提出政府會配合車聯網及自動駕駛車輛的技術和行業發展,最終引入結合車聯網的自動駕駛車輛。就此,運輸署會繼續與有意設置自動駕駛車輛技術測試設施或進行自動駕駛車輛試驗計劃的機構保持緊密聯繫和向他們提供協助,並研究在公共道路上共同測試新的自動駕駛車輛及相關技術。同時,行政長官在《2019年施政報告》亦提出與推動車輛技術相關的措施,表示政府會着手籌備成立專屬交通領域的「智慧交通基金」,並為基金預留10億元,以提供資助予企業或機構進行與車輛有關的創新科技研究和應用。

  長遠而言,當自動駕駛車輛技術日趨成熟而相關的國際技術標準制定後,運輸署會適時制定長遠規管架構及相關法例,取代「監理沙盒」以監管自動駕駛車輛。與此同時,政府會繼續做好「促成者」和「推廣者」的角色,積極在本港推動自動駕駛車輛的發展和應用。



2019年11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