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事務管理局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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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通訊事務管理局發出:
 
  本新聞稿撮述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於二○一九年十一月第九十次會議所作的決定:
 
修訂《電台業務守則──技術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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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鑑於數碼聲音廣播服務已於二○一七年九月停止及所有相關的傳輸設施已於二○一九年三月全部拆除,通訊局決定刪除《電台業務守則──技術標準》(守則)中有關提供數碼聲音廣播服務的內容,並作出其他編輯修訂。經修訂的守則現載於通訊局網站(www.coms-auth.hk/filemanager/common/policies_regulations/cop/RadioTechCode_BAAR_c.pdf)。
 
「其他須領牌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續期及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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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訊局批准香港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及金訊企業有限公司的「其他須領牌電視節目服務」(其他須領牌電視)牌照的續期申請,有效期為十二年,讓這兩家公司為本港酒店房間提供電視節目服務。通訊局亦批准香港豪華國際酒店有限公司終止該公司的其他須領牌電視牌照的申請,生效日期為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在上述牌照續期或終止後,香港共有二十一家其他須領牌電視持牌機構,為超過七十間酒店提供電視節目服務。



2019年11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