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議員根據《議事規則》第162)條動議的休會待續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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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容海恩議員根據《議事規則》第16(2)條動議關於二○一九年區議會一般選舉(區議會選舉)的休會待續議案的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首先,我非常感謝容海恩議員就二○一九年區議會一般選舉提出的議案。在昨天和今日整天的會議上,一共有四十二位議員對於這個議題表達意見。我細心聆聽,也深深感受到大家對於區會選舉,由提名期、競選期到現在所經歷的,對於有關我們如何進行一個公平、公正和安全的選舉所表達的一些意見,亦包括一些擔憂。但我看到,議員們都對於希望能夠在十一月二十四日如期舉行選舉有非常清晰和正面的表態。
 
  主席,今屆的區議會選舉,在多方面都是前所未有的。第一,今年正式選民登記人數達413萬多人,是歷史以來最多。第二,區議會民選議席增加至452席,也是歷來最多。第三,今屆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達到1 090人,同樣是歷來最多。第四,全香港每個選區都有超過一名候選人,亦是有史以來第一次沒有候選人自動當選的區議會一般選舉。
 
  今次區議會一般選舉的籌備工作亦是歷年來最富挑戰性的,除了我說在幾方面的前所未有外,亦因為今年的區議會一般選舉,是經過過去幾個月的社會動盪的一個區議會一般選舉。在這期間所遇到的困難、挑戰以及風險也非常大。過去幾個月我們面對的是暴力,以及暴力的升級。在議員們的發言也有提及,在候選人和其支持者做競選活動的過程中受到襲擊或威嚇,議員辦事處多次遭到破壞或縱火,競選期間的宣傳品或橫額等遭到破壞,人身安全也受到威脅。在這樣的情況下,很自然便會關注到,是否仍然能夠做到一場公平的選舉?
 
  我們要明白,今次的區議會選舉,可讓四百多萬名選民透過投票表達他們的意見。選民的投票權非常重要,所以一方面,我們當然很希望,全社會亦很希望選民能夠在投票日和平、安全地投票,但同樣地當我們籌備區議會選舉時,政府也要考慮有關的安全風險,是否能夠讓選民、候選人、支持者和工作人員安全地進行有關工作。故此,我們必須從兩方面充分考慮及作出平衡,這是個不容易的工作。政府的立場很清晰,我們很希望能夠如期辦好這場選舉。所以在過去的日子裡,政府不同部門,以及選舉管理委員會都大力做好各樣的準備工作,亦準備好不同預案。
 
  剛才所提及關於競選期間所遇到的暴力威嚇行為,我在此清晰表示,政府強力譴責這些暴力行為,社會上亦不接受這些行為。故剛才非建制派議員提到,他們要警告政府確保能如期進行選舉,我請他們撫心自問,過去幾個月正因為這些暴力行為,正因為有人縱容這些暴力行為,而令到暴力不斷升級,讓香港警隊當要依法執法時,當要隨汽油彈所到之處做驅散時,遇到極大挑戰,反過來也遭受到很多批評,亦令警隊和市民關係更加崩緊。任何人對於暴力也不能接受,同時也不要縱容暴力行為,所以非建制派議員若很希望如期舉行選舉的話,請他們能清晰地向社會作一個表態。
 
  任何威嚇和襲擊候選人和其支持者,或破壞宣傳物品的行為均屬違法。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這是刑事罪責,最高刑罰是監禁七年和罰款50萬元。若出現有關情況,應第一時間報警,通知執法機關,以及保存有關紀錄。我知道受影響的議員及其支持者亦有這樣做。廉政公署也提供24小時熱線電話2526 6366,執法機關會嚴肅跟進有關個案。剛才有議員提到,過去網上有人教唆或鼓動他人收起長者的身份證,這些違法行為已轉交執法機關跟進。

  同時,區議會選舉亦有選舉呈請機制,當然這是選舉後才會發生的機制。根據《區議會條例》,這機制讓任何候選人或當區十位選民若覺得選舉結果或過程出現普遍不公平的現象,他們可向法庭提出呈請質疑選舉結果是否妥當。
 
  剛才提到,我們需要確保選舉投票日安全風險盡量減低,故我們作出了一系列有關的準備工作。我們已多次召開跨部門會議商討事冝,而在公共選舉應變機制下的危機管理委員會,會向選舉管理委員會提供意見,昨日他們已召開這個會議,同樣投票日也會整日監察選舉情況。我們需要確保來自不同地區的二萬多名票站工作人員投票當日能去到票站,讓票站準時七時半開始運作。整個投票日由早上七時半到晚上十時半,候選人、助選團、選民、票站工作人員,須在不受到威嚇和恐懼的情況下工作。第三當然是票站不會受到惡意干擾或破壞,以至影響選舉進行。為此,我們需要制定不同措施,正如我之前提及過,我們在票站做了一些準備,包括禁止拉票區或禁止逗留區域範圍擴大、盡量有較大的緩衝等。
 
  另外,在保安方面,警隊會悉力以赴。我們也請民安隊和外聘保安公司的保安人員在票站做相關的安保工作。為應付各種可能出現的情況,消防處會有一個快速應變的小組,若有任何情況出現,他們能處理火警或其他有關事情。此外,醫療輔助隊亦會參與有關應變工作。我們得到不同部門通力合作,大家一起做好這方面的準備工作,及在投票當日作出應變。這不只是一個決策局的工夫,而是不同部門共同處理這方面的事情。
   
  第三個問題是選舉能否如期進行。正如我剛才所說,我們這兩天聽到各位議員提到都很希望可以如期進行,但我們也要密切注意情況。之前我提過,要讓選舉得以如期在十一月二十四日舉行,票站人員需要準時到達票站,交通等也需不受阻塞,設施不被破壞,因此這幾天我們一直密切注視有關情況,希望可以如期舉行選舉。不過,除政府做好有關工作外,社會上的暴力和干擾行為亦必須要停止,否則,不能如期進行選舉的風險將會存在,甚至增加。

  另外,有議員提到,萬一選舉前或選舉當天,需要暫停或押後選舉時,有甚麼機制呢?其實在《區議會條例》已清楚列明有關的情況,如賦予票站主任在個別的票站、選舉管理委員會在一個選區、行政長官在整個香港選舉中有權力去決定是否需要押後選舉。因此,我們會按這機制去進行。萬一在投票當天需要暫停某個票站,或幾個票站,甚至涉及全香港時,相關投票工作或點票工作會停止。我們亦有機制把選票妥為封存,護送至安全的地方妥善看管,並有保安安排。我們已有一套程序去處理。

  至於有議員提到如要押後選舉,對往後的立法會選舉中的六個與區議會有關的議席有何影響?我當然不會就一些假設性情況去逐一回應,但會按法例依法辦事。

  主席,我明白有關選舉信息的發放是重要的。因此,在過去一段時間,特別是這幾天,我們都已加強這方面的工作。我們會多用社交媒體,令信息能更有效地廣為發放。

  同時,我也注意到這期間有很多謠言,很多失實的說法試圖製造混亂,達到某些目的。故此,針對這些謠言的澄清,我們定必不遺餘力地去做。例如,有議員指網上有人建議收起長者的身份證阻礙他們投票。我必須嚴厲指出,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任何人以欺騙手段,妨礙或阻止另一人在選舉中投票,即屬舞弊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50萬元及監禁七年。

  另外,有謠言質疑投票站人員的公正性。我想指出投票站人員均是公務員,他們須遵守一套工作指引。有關指引會劃一所有票站主任的實務工作,目的是要確保整個選舉在公開、誠實、公平的情況下進行。在編配投票站工作人員時,會避免派他們到其本身作為選民的投票站工作。

  此外,也有傳言提及選票發出時已被撕爛。就發票職員而言,選舉事務處會安排兩名職員一起發票,減少人為錯誤及確保選舉誠實公正地進行。網上亦有關於選票設計的謠言,我們早前亦已澄清,在投票日當天,選民獲發的每張選票,正面的左上角都有一個切角,這個設計是為了方便視障選民識別選票是否正確地放入點字模版,以供他們自行填畫。因此,每張選票都有這個切角,並非如網上謠言指是投票站職員撕爛的。

  凡此種種的謠言、不實的傳言,我們都會及時地、加大力度地去澄清。又例如有人提及去報失大量身份證,然後領取大量「報失紙」去冒充他人投票,這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因為只出示「報失紙」是不能投票的。除「報失紙」外,選民亦要出示顯示姓名及相片的有效旅遊證件的正本方可領取選票。

  另外,網上有人號召市民大清早去投票。如果大批選民集中在同一時間去投票,個別票站或許需要排隊輪候,因此希望大家能有耐性,票站人員會盡快為選民服務。投票時間是早上七時半至晚上十時半,大家不用大清早,或集中在某一時段地去投票。我強調每個選區都需待整個選區的投票程序順利完成後才會進行點票和公布結果。因此,選民大清早去投票,始終要等整個投票結束後才可以點票和公布結果。

  主席,香港一直以來都擁有優良的選舉文化,我們重視公平、公正、廉潔和文明。過去數月發生的事,整個社會出現的暴力行為和眾多事情都告訴大家,對這些價值帶來了很大的衝擊。即將舉行的區議會選舉,我呼籲社會各界、不同政黨,特別是非建制的政黨,如希望選舉能如期舉行,就讓我們這些選舉文化能具體地表現出來。這不單是靠政府,也需要社會上每位市民為選舉製造平和的環境。香港必須珍惜這選舉文化,讓此文化得以承傳,讓選民可以在安全、和平、有序的環境下透過選票去表達意見。

  主席,我謹此陳辭。



2019年11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2時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