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九題:言語治療師的供求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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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建源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言語治療師的供求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現時言語治療師的人數,以及當中分別有多少人(i)符合資格及(ii)已經在認可醫療專業註冊計劃下註冊;
 
(二)二○一六/一七至二○一八/一九財政年度,每年分別受聘於政府及資助機構的言語治療師的人數及百分比;
 
(三)二○一六/一七至二○一八/一九財政年度,每年(i)政府、(ii)醫院管理局、(iii)資助機構及(iv)學術界的言語治療師人手編制分別為何,並按他們服務的單位(例如各類學校、社會福利機構和專職醫療部門)列出分項數字;平均每名言語治療師每年處理多少宗個案;
 
(四)二○一七/一八至二○一九/二○學年,每年專上院校開辦言語治療相關學位課程的數目,並按年列出每個課程的(i)學額、(ii)資助模式及(iii)修課年期;
 
(五)鑑於政府分別在過去兩年發表的《施政報告》及在去年發表的《財政預算案》中表示,會推行措施加強言語治療服務,未來三年每年各政策局/政府部門對言語治療師人手的需求分別為何;
 
(六)鑑於教育局由本學年起推行加強校本言語治療服務,並會分三年在公營普通中小學開設校本言語治療師職位,讓學校組成群組聘請校本言語治療師,支援有言語障礙的學生,
(i)本學年及未來兩個學年,每年聘請言語治療師的數目、推行該項服務的學校數目、受惠學生的人數,以及招致的經常性開支;
(ii)至今分別有多少個學校群組已經及尚未招聘到言語治療師,以及所涉職位數目分別為何;
(iii)會否向已經招聘到言語治療師的學校群組查詢獲聘者是否已到任;有何措施協助尚未招聘到言語治療師的學校群組;
(iv)有何措施協助有關學校群組挽留言語治療師,以免有關服務因他們離職而受到影響;及
(v)由於有不少學校表示在招聘言語治療師時遇到困難,教育局會否調整該項服務的實施時間表;及
 
(七)鑑於有教育界和社會福利界人士表示招聘言語治療師時遇到困難,政府會否加強部門間的協調及與持份者的溝通,以確保言語治療師的培訓及晉升階梯與該行業的專業發展和服務需求匹配;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言語治療師在不同的範疇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專業服務,提升他們的語言、溝通、吞嚥等能力,從而加強他們的社交及學習技巧,提升生活質素及生活功能。
 
  醫療界、復康界和教育界就不同人士的需要發展相關的言語治療服務。本地的專上院校開辦不同的言語治療課程,培訓有關專業人才,適切地回應各界別對言語治療師的需求。
 
  就葉建源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一)及(二)衞生署定期進行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統計調查),以蒐集有關在本港執業的醫療護理人員的特徵及就業情況的最新資料。根據二○一四年就衞生服務界功能界別內16類醫療護理人員進行、以工作機構為點算單位的統計調查,推算約有640名在港執業的言語治療師,分別受聘於資助機構(40.4%)、私營機構(35.4%)、醫院管理局(醫管局)(12.8%)、學術機構(8.0%)及政府(3.4%)。在上述調查中,言語治療師是指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言語及聽覺科學學士或以上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的醫療護理人員。
 
  現時,言語治療師並非法定須註冊的醫療專業人員。在「認可醫療專業註冊先導計劃」下,香港言語治療師公會於二○一八年四月獲正式認證為認可醫療專業團體,負責管理言語治療師名冊,言語治療師可以自願性地在該先導計劃下向認可醫療專業團體註冊。截至二○一九年五月,有關名冊收錄216名自願登記的言語治療師。
 
  在政府部門方面,在二○一六/一七至二○一八/一九財政年度,均有15位言語治療師受聘於衞生署,擔任言語治療主任職位;而在二○一六/一七至二○一八/一九學年,分別有九位、九位及12位言語治療師受聘於教育局,擔任專責教育主任(言語治療)。作為法定機構的醫管局,在二○一六/一七至二○一八/一九財政年度,則分別聘有110名、115名及119名言語治療師。至於資助特殊學校,在二○一六/一七至二○一八/一九學年,分別聘有約145名、156名及160名言語治療師。
 
  此外,在二○一六/一七至二○一八/一九財政年度,共有170間非政府機構獲社會福利署(社署)資助營辦福利服務,當中165間接受整筆撥款津助。在整筆撥款津助制度下,受社署津助的非政府機構在確保服務達到《津貼及服務協議》所訂明的基本服務規定、服務量及服務成效標準及服務質素標準的大前提下,可靈活調配所獲得的津助撥款(不包括公積金部分),安排適當人手。社署沒有備存該些機構聘用言語治療師的人數資料。至於其餘五間接受社署傳統模式資助的非政府機構,其中一間聘有一名言語治療師。

(三)在二○一六/一七至二○一八/一九財政年度,受聘於醫療界言語治療師的人數表列如下:
 
  二○一六/一七財政年度 二○一七/一八財政年度 二○一八/一九財政年度
衞生署家庭健康服務言語治療主任(註一) 2 2 2
衞生署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言語治療主任(註一) 13 13 13
醫管局部門經理(言語治療)/高級言語治療師(註二) 7 7 7
醫管局言語治療師(註二) 103 108 112
註一:此數字為衞生署於有關年度的核准編制。
註二:就上述醫管局的人手數字,是以相等於全職人員的數目計算,當中包括醫管局的常額、合約及臨時員工。

  家庭健康服務的言語治療主任,負責於母嬰健康院為有語音(發音)問題的學前兒童提供語音評估服務,並為其家長提供初期支援,每年平均提供約3 400次評估/支援服務。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的言語治療主任主要負責評估兒童的溝通能力,並為其家長提供初期支援,每年平均提供6 700次評估/支援服務。以上服務單位會按兒童的個別情況轉介他們至其他適當的服務提供者和醫管局專科門診服務,以接受訓練、教育支援及醫療診治。

  醫管局的言語治療師為有溝通或吞嚥困難的病人提供評估、測試、治療及輔導服務,幫助病人預防、減少及克服溝通及吞嚥上的障礙,從而提高生活質素。

  醫管局因應病人的臨床需要,靈活調配人手為有復康需要的病人提供適切的言語治療服務,因此醫管局未能提供每名言語治療師處理的個案數目。下表列出過去三個財政年度醫管局言語治療就診人次:
 
言語治療就診人次 二○一六/一七財政年度 (截至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一七/一八財政年度(截至二○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一八/一九財政年度(截至二○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住院及日間住院病人就診人次 219 458 235 077 243 180
專職醫療門診就診人次 58 304 56 929 57 697

  在二○一六/一七至二○一八/一九財政年度,每年受社署津助提供安老及康復服務的非政府機構的言語治療師的估計人手編制如下﹕
 
  二○一六/一七財政年度 二○一七/一八財政年度 二○一八/一九財政年度
津助安老服務單位(註一) 0 0 約200(註二)
津助康復服務單位 約100(註三) 約100(註三) 約180(註四)
註一:包括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體弱個案)、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單位、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津助安老院舍、「安老院舍外展專業服務試驗計劃」。
註二:社署自二○一八/一九財政年度起增撥資源為安老服務單位提供言語治療服務,協助有吞嚥困難或言語障礙的長者。
註三:包括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特殊幼兒中心(包括住宿特殊幼兒中心)、地區言語治療服務隊及聽覺受損人士綜合服務中心。
註四:包括殘疾人士院舍、自閉症人士支援中心、「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專業外展服務試驗計劃」、到校學前康復服務、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特殊幼兒中心(包括住宿特殊幼兒中心)、地區言語治療服務隊及聽覺受損人士綜合服務中心。

  除了直接聘用言語治療師外,津助非政府機構也可運用所得資源外購服務,為有言語障礙(語障)及吞嚥困難的服務使用者提供服務。社署沒有備存每一個言語治療師職位平均應付個案的數目或人次資料。
 
  教育局沒有備存專上院校的言語治療師人手編制。至於在二○一六/一七至二○一八/一九學年,受聘於公營學校及教育局的言語治療師的人手編制,表列如下:
  二○一六/一七學年 二○一七/一八學年 二○一八/一九學年
資助特殊學校 145 155.5 159.5
公營普通學校(註一) - - -
教育局(註二) 9 9 12
註一:「加強校本言語治療服務」由二○一九/二○學年起在公營普通學校推行,在此以前,學校沒有校本言語治療師常額職位。
註二:教育局設有需要言語治療師專業資格的專責教育主任(言語治療)職位。

  教育局一直為公營普通學校提供額外資源,讓學校購買校本言語治療服務。提供校本言語治療服務的校本言語治療師會為學校有語障的學生提供評估和治療,減少他們在溝通、學習和社交方面所受到的影響;亦會安排和策劃提升語言學習的活動和計劃、把語言策略配合教學元素,並融入課堂學習內,以提升校內整體學生的語言能力。因此,除了有語障的學生外,校內的其他學生都能受惠。在二○一六/一七至二○一八/一九學年,就讀於公營普通學校而有語障的學生(包括兼有其他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的數目分別為23 580、24 410及25 510。
 
(四)香港專上院校開辦言語治療課程包括(i)香港大學教育學院溝通、發展與資訊科學部「理學士(言語及聽覺科學)」、(ii)香港教育大學教育及人類發展學院特殊教育與輔導學系「教育言語及語言病理學暨學習障礙理學碩士」、(iii)香港理工大學人文學院中文及雙語學系「言語治療碩士」和(iv)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耳鼻咽喉-頭頸外科學系言語治療科「言語語言病理理學碩士」課程。各項課程的學額、資助模式及修課年期見表一及表二︰

表一:言語治療課程學額
 
學年 香港大學 香港教育大學 香港理工大學 香港中文大學 總數
二○一七/一八年 55 42 40 - 137
二○一八/一九年 40 49 40 33 162
二○一九/二○年 48 39 36 不適用(註) 123
註:香港中文大學言語治療課程自二○一八/一九學年起開辦,於二○一九/二○學年不設收生。
 
表二:言語治療課程背景資料
 
院校 資助模式 修課年期
香港大學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
資助
五年
香港教育大學 自資 兩年
香港理工大學 自資 兩年半
香港中文大學 自資 兩年

(五)在教育方面,由二○一七/一八學年起,教育局為視障兒童學校及每所群育學校各提供一名言語治療師,以加強照顧校內有語障的學生,此措施涉及九所學校合共九個校本言語治療師職位。連同任職於其他類別的特殊學校的言語治療師,資助特殊學校每學年共需約160位言語治療師。
 
  此外,二○一八年的《施政報告》提出會在全港公營普通學校開設校本言語治療師職位。由二○一九/二○學年起,教育局會分三個學年推行「加強校本言語治療服務」,根據學校的核准開辦班數、有語障的學生的人數及語障程度、過往聘請校本言語治療師的經驗及學校的意願,將學校組成群組,大部分群組將由兩所學校組成,其中一所學校是統籌學校,校本言語治療師的常額職位會開設在統籌學校。「加強校本言語治療服務」在公營普通學校全面推行後,需要約420位校本言語治療師。
 
  當所有公營普通學校聘用約420位校本言語治療師後,加上資助特殊學校的約160個言語治療師職位,學校合共約需580名言語治療師,而公營普通學校原則上不再需要購買外間服務。雖然公營普通學校會新增420個校本言語治療師職位,但部份有關工作原本是由外間機構的言語治療師提供的,那些言語治療師亦可受聘為校本言語治療師。以二○一九/二○學年為例,約三分一公營普通學校新聘的校本言語治療師原先是受聘於外間機構的言語治療師。因此,公營普通學校開設校本言語治療師職位帶來的需求淨增長會較開設的數目少。教育局也採取務實的做法,分階段推行「加強校本言語治療服務」,以配合學校的需要和言語治療師的供應。
 
  在安老及康復服務方面,在二○一九/二○至二○二一/二二財政年度,預計每年受社署津助提供安老及康復服務的非政府機構的言語治療師的估計人手編制如下﹕
  二○一九/二○財政年度 二○二○/二一財政年度 二○二一/二二財政年度
社署 約520 約530 約530

(六)(i)及(v)在二○一九/二○學年,教育局於223所公營普通中、小學開設了118個校本言語治療師職位。原則上,教育局會在接續的兩個學年為餘下的300所中學和321所小學共開設約300個校本言語治療師職位。教育局會持續監察學校招聘校本言語治療師的情況,以及推動校本言語治療服務的運作經驗。在有需要時,根據學校的意願和實際進展,教育局會調整推行該服務的步伐,以便有序地協助公營普通學校全面推行「加強校本言語治療服務」。在全面推行「加強校本言語治療服務」後,每年預算經常性開支約為3.2億元。
 
(ii)及(iii)在二○一九/二○學年(截至二○一九年十月),223所公營普通中、小學中,165所已組成88個學校群,共聘請了89位校本言語治療師。餘下的58所公營普通學校(29所中學及29所小學)組成的29個學校群組,則尚未聘請到合適的校本言語治療師,即仍有29個言語治療師的職位空缺。
 
  為協助尚未聘請到校本言語治療師的學校,教育局為學校提供過渡性的「校本言語治療服務」安排,小學可獲發全學年的加強校本言語治療津貼,而中學則可繼續就校內有語障的學生數目和嚴重程度獲提供學習支援津貼,讓學校外購服務,支援校內有語障的學生。本局一直與有關學校保持緊密聯絡,了解仍屬意聘請校本言語治療師的學校的招聘進展,以及協助學校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適切的支援。
 
(iv)為協助學校推行「加強校本言語治療服務」,本局的專責教育主任(言語治療)會定期到訪學校,向學校提供專業意見,從專業角度協助校本言語治療師推行服務。除了定時到校就服務的推行提供個案諮詢及專業建議外,本局亦會為校本言語治療師提供不同的培訓,包括安排啟導課程、舉辦專題講座、研討會及工作坊和召開專業學習社群會議,促進專業發展,從而更有效地支援有語障的學生及推行校本言語治療服務。
 
  此外,教育局會為將要推行「加強校本言語治療服務」的學校群組舉辦工作坊,讓學校了解推行「加強校本言語治療服務」的細節及讓有聘請校本言語治療師的學校分享他們的良好經驗。
 
  教育局會持續檢視「加強校本言語治療服務」的推行情況和校本言語治療師的工作表現,務求該服務能有效地幫助有語障的學生,而校本言語治療師亦能順利地投入學校的工作,支援有需要的學生。
 
(七)各政策局在推行相關政策時,會考慮人手的配合,確保政策順利推展。在現階段,言語治療師的培訓和相關發展均進展良好,政府會繼續與各持份者溝通聯繫,並無計劃改變現行的運作模式。
 
  就「認可醫療專業註冊先導計劃」而言,認可醫療專業團體會規定其註冊會員須達到所訂的教育標準,該標準旨在確保所有註冊會員都具備最基本的臨床知識和技能。認可醫療專業團體同時亦會要求其註冊會員不斷提升專業知識。



2019年11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