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七題:推廣使用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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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淑莊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於二○一七年四月一日削減電動私家車的首次登記稅優惠後,首次登記的電動私家車數目銳減。二○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政府推出「一換一」計劃,銷毀符合申請條件的舊私家車並購買新電動私家車的車主,可獲較高的稅務優惠。本年一月二十八日,政府放寬「一換一」計劃的申請條件。關於推廣使用電動車,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本年一月至十月,每月底的(i)已登記私家車數目,以及(ii)新登記電動私家車數目;

(二)自「一換一」計劃於二○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推出以來,(i)每月及(ii)累計接獲及批准的申請宗數分別為何;

(三)在「一換一」計劃於本年一月二十八日放寛申請條件時,有多少輛私家車符合新申請條件;該等車輛當中,現時已根據該計劃銷毀的數目和百分比為何;截至本月一日,有多少輛私家車符合申請條件;
 
(四)是否知悉,截至本月一日,全港的(i)標準、(ii)中速及(iii)快速的公共電動車充電器(充電器)的總數分別為何,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目;

(五)鑑於財政司司長在本財政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中表示,會撥款1.2億元以擴大政府停車場提供的電動車公共充電網絡,計劃安裝的(i)標準、(ii)中速及(iii)快速的充電器的數目分別為何,並按停車場名稱列出分項數字;
 
(六)會否撥款成立專項基金,為香港房屋委員會轄下公眾停車場安裝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包括安裝更多充電器,以及把現有標準充電器更換為中速或快速充電器;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七)會否要求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在轄下每個泊車轉乘停車場,提供一定數目的充電器,以方便電動車司機參與泊車轉乘計劃;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八)鑑於政府打算撥款20億元推行先導計劃,資助符合條件的現有私人住宅樓宇停車場安裝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並預計約有六萬個泊車位受惠,但截至本年八月,全港只有約12 000輛電動車,政府有否措施鼓勵有關停車場的車主盡早轉用電動私家車,以免浪費資源?

答覆:

主席:

  政府於二○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推出「一換一」計劃,鼓勵私家車車主在有需要換車時選擇電動車。在計劃下,購買電動私家車人士在拆毀及取消其擁有符合條件的舊私家車的登記後,為一輛新電動私家車作首次登記時,可獲較高的首次登記稅寬減,上限為250,000元。
 
  為了在推廣使用電動車及不增加整體私家車數目之間取得更佳平衡,政府考慮公眾對「一換一」計劃的意見後,於二○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起放寬計劃對擁有舊私家車的三項要求的其中兩項:

(i)車輛擁有時間:由「緊接在『舊私家車』取消登記前車主須是『舊私家車』的登記車主連續三年或以上」,修訂至連續18個月或以上;及
 
(ii)領牌時間:由「緊接在『舊私家車』取消登記前的24個月期間內須有最少20個月(即608天或以上),連續或不連續皆可,領有有效車輛牌照」,修訂為「緊接在『舊私家車』取消登記前的12個月期間內須有最少十個月(即304天或以上),連續或不連續皆可,領有有效車輛牌照」的要求。

  在車齡要求方面,「已首次登記六年或以上」的要求則維持不變。
 
  就陳淑莊議員的提問,經諮詢有關政策局及部門後,現答覆如下:

(一)二○一九年一月至十月按月的私家車及電動私家車相關登記數目表列如下:
 
截至月底 已登記私家車總數
(已登記電動私家車總數)
首次登記私家車數目
(首次登記電動私家車數目)
一月 618 888 (11 130) 3 478 (51)
二月 619 654 (11 166) 2 529 (37)
三月 620 752 (11 237) 3 314 (80)
四月 621 648 (11 276) 2 967 (44)
五月 622 840 (11 430)  3 568 (158)
六月 623 908 (11 519) 3 392 (94)
七月 624 869 (11 622)  3 403 (106)
八月 625 658 (11 773)  3 257 (155)
九月 626 037 (12 341)  3 116 (571)
十月 626 405 (12 650)  2 893 (314)
註:不包括政府車輛。
 
(二)自「一換一」計劃推出,截至二○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運輸署共接獲1 844宗申請,當中1 785宗已被批准、42宗正在批核中,17宗因不合申請條件而不獲批准,詳情如下:
 
「一換一」計劃的申請宗數
 月份 接獲的申請宗數 批准的申請宗數
二○一八年
二月 0 0
三月 11 11
四月 28 27
五月 13 14
六月 28 24
七月 12 13
八月 41 33
九月 44 47
十月 48 49(註)
十一月 49 50
十二月 55 55
二○一九年
一月 47 44
二月 22 22
三月 54 56
四月 66 42
五月 129 147
六月 85 78
七月 99 109
八月 146 126
九月 545 524
十月 322 314
總數 1 844 1 785
註:包括一宗獲批後由申請人撤回的申請
 
(三)由於運輸署相關的電腦系統並沒有計算車輛領牌累積日數的統計功能,政府未能提供符合所有三個申請要求的舊私家車數目及當中在計劃下已拆毀的舊私家車數字。
 
  另外,在二○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至二○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期間,共有1 385輛電動私家車在「一換一」計劃下首次登記,有關個案佔計劃推出以來累計獲批准申請約八成。
 
(四)截至二○一九年九月底,按區議會分區列出的公共電動車充電器(包括設於政府及非政府停車場的充電器)的數目表列如下:
 
地區 充電器數目
  標準 中速 快速 小計
中西區 62 110 36 208
東區 28 65 50 143
南區 4 12 29 45
灣仔 66 121 37 224
九龍城 64 7 15 86
觀塘 240 81 54 375
深水埗 17 104 71 192
黃大仙 24 46 11 81
油尖旺 111 124 76 311
葵青 25 13 33 71
荃灣 17 49 12 78
西貢 24 37 25 86
北區 58 25 12 95
大埔 28 3 7 38
沙田 75 51 47 173
元朗 50 33 18 101
屯門 12 10 17 39
離島 18 115 27 160
總數 923 1006 577 2506
 
(五)政府撥款1.2億元,在未來三年擴大政府停車場提供的電動車公共充電網絡。我們預計在運輸署、政府產業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及旅遊事務署轄下完全或部分向公眾開放的停車場安裝超過1 000個中速充電器。詳情載於附件。
 
(六)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會繼續根據《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準則》)的建議,在新建公營房屋發展項目的室內停車場中百分之三十的私家車泊車位,提供電動車充電器。至於其餘百分之七十的私家車泊車位,房委會亦會設立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包括配電箱、電纜、管道和線槽)並預留位置,以便日後在有需要時安裝充電器。至於室外停車場,儘管《準則》現時沒有建議設置充電設施,但房委會將為室外泊車位預留足夠供電量和地下導管,以作日後安裝充電設施之用。
 
  房委會正積極研究在新建公營房屋發展項目安裝中速充電設施對整體供電系統設計的影響,並會致力按政府有關電動車充電的指引和《準則》安裝電動車充電設施。
 
  至於現有停車場,房委會將視乎技術可行性,按需求斥資為未設有電動車充電設施的現有停車場月租泊車位提供充電設施。另外,房委會已就其現有停車場時租泊車位增設中速充電器的可行性進行研究,並會視乎現有的電力負荷,在部分現有停車場的時租泊車位加裝中速充電器。為善用資源,房委會將分階段進行安裝工作,並按充電器的使用情況,考慮在合適的房委會現有停車場逐步增加中速充電器數目。
 
(七)我們曾於二○一七年十一月發信予各大機構,當中包括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呼籲他們在轄下停車場增設電動車中速和快速充電器,並將現有的標準充電器升級為中速充電器,港鐵也於同年十二月回覆並表明會支援政府推動廣泛使用電動車的政策。港鐵已開始進行有關工作和作出規劃,環保署會和各大機構,包括港鐵,繼續共同推進有關工作。
 
(八)為鼓勵私家車車主轉用電動車,政府過去數年已落實多項措施,包括提供車輛首次登記稅寬減、推出電動私家車「一換一」計劃、為配備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的新建樓宇停車場給予寬免樓面面積、擴展電動車公共充電網絡,以及設立專責隊伍與服務熱線以提供裝設充電設施的資訊及技術支援等。
 
  私家車車主能否在其私人住宅停車位安裝電動車充電設施,是他們轉用電動車的其中一項主要考慮因素。為進一步推動電動車在港平穩向前發展和逐步普及,政府已預留20億元展開一個先導計劃,資助合條件的現有私人屋苑停車場安裝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根據初步估計,資助計劃可於約三年內為約六萬個現有私人住宅停車位提供充電基礎設施。
 
  由於電動私家車技術日趨成熟,市場上已有更多價格大眾化及續航力高的電動私家車型號,因此我們預期電動私家車數目會繼續增長。上述先導計劃是配合電動私家車普及化的前瞻性措施。當計劃推出後,我們會適時檢視計劃的進展及成效,以配合推動使用電動車的發展。 



2019年11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