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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三題:催淚煙殘餘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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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繼昌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答覆:
 
問題:
 
  自本年六月爆發反修例風波以來,警方多次於人口密集地區甚至在室內地方施放催淚彈。據悉,催淚煙中多種化合物結晶微粒不易揮發而且會沉澱,並可隨風飄散及依附在物件上,包括衣物纖維及建築物的空氣循環系統,長遠威脅市民的健康。此外,有外國實驗結果顯示,曾暴露於催淚氣體的群組,日後有較高風險出現長期性呼吸系統問題,例如晨咳、生濃痰、胸口痛、肺部組織受損及呼吸困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本年六月至今,報稱接觸過催淚氣體而就呼吸道疾病求診的人數及有關的發病率、警方曾施放催淚彈地區的當日可吸入微細懸浮粒子的平均24小時濃度,以及該等數據與去年同期相關數據的比較結果;
 
(二)是否掌握催淚彈殘留物對人體及環境影響的相關數據及資料;及
 
(三)會否安排專業人員檢查曾受催淚煙影響的室內地方及鄰近建築物內的催淚煙殘餘物濃度,並徹底清理有關污染物;如否,理據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呼籲市民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表達訴求,包容社會上不同意見及尊重法治。
   
  政府充分理解市民關注催淚煙對環境及人體健康的影響。就梁繼昌議員提問的各部分,我們經諮詢保安局、衞生署、環境保護署(環保署)、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及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後,我現綜合回應如下:
 
(一)根據醫管局資料,有市民在接觸催淚煙後,因身體不適到醫管局轄下急症室求診。曾接觸催淚煙的人士一般出現輕微的呼吸系統和皮膚不適的症狀,並沒有嚴重的身體影響。他們在急症室進行清洗及接受治療後,大部分可以即時出院。醫管局轄下18間急症室均設有清洗設施,協助受到生化/有害物質污染的傷者進行清洗,醫護人員亦具備經驗處理有關個案。衞生署及醫管局沒有備存相關求診個案數字及發病率。
 
  在環境方面,催淚煙主要為粒狀的物質,由於較空氣重,其擴散範圍有限。環保署分析了自今年六月至今曾施放催淚彈地區附近空氣監測站錄得的粒子數據,分析的方法是比對在施放催淚彈期間和之前時段附近監測站的粒子濃度是否有明顯變化,亦比對同期間其他沒有施放催淚彈地區監測站的數據。根據有關分析,環保署並沒有發現在曾被施放催淚彈地區附近的監測站錄得的粒子水平出現異常的情況。然而有個別日子有因有縱火情況而令附近監測站錄得懸浮粒子濃度有數小時上升至高於當天正常水平兩倍,這顯示縱火活動會對附近地區的空氣質素造成影響。過去數個月的衝突中有些示威者使用了大量汽油彈和在多處縱火、露天燃燒垃圾、雜物、商店和汽車等行為,產生大量濃煙及有毒污染物質(包括二噁英)。
   
  至於水環境方面,環保署自今年六月至今在各水質監測站錄到的監測結果均未見異常。
 
(二)及(三)就催淚煙對人體的影響,衞生署已將有關催淚煙的健康資訊上載至衞生防護中心網頁,供市民參考。有關的健康資訊見附錄。一般而言,催淚煙對人體健康的影響視乎多種因素,例如催淚煙內的具體化學成分、所暴露的時間和劑量、暴露途徑、個人的健康狀況,以及暴露時所處的環境等。如有任何人士因接觸催淚煙霧而持續感到不適,應諮詢專業醫護人員的意見。
 
  如市民懷疑家居受催淚煙殘留物影響,應進行清潔,盡量使用一次性清潔物品,並戴上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例如口罩、橡膠手套、膠圍裙等。受污染的表面一般可使用肥皂水浸濕的布抹,而不應使用熱水以免令殘留物蒸發。同時,要避免重新揚起殘留微粒,因此,不應使用高壓水槍及掃把等工具,亦不應使用電風扇。在清潔完成後,應把一次性清潔物品妥善包妥後(例如放進密封的膠袋)才棄置。
   
  有關催淚彈殘留物對環境影響的情況,由於催淚煙主要為粒狀的物質及較空氣重,使用後會沉降至地面,殘留物沉降後一般會附在物件的表面,不會長期懸浮於空氣中。正如我剛才第一部分的答覆所述,自今年六月至今,環保署的粒子監測數據並沒有異常。至於水環境方面,環保署自今年六月至今在各水質監測站錄到的監測結果均未見異常。
   
  就食環署轄下地點,食環署已向其員工和潔淨服務承辦商發出工作指引,當中包括清理化學物品殘留物需注意的事項及個人防護裝備。其中,指引訂明清潔工人在進行有關工作時需戴上口罩、橡膠手套、膠圍裙等。如認為有需要,應戴上N95(或同級)呼吸器、眼罩及帽等。清潔工人在工作時如發現有危險品或化學廢料會通知食環署轉介相關部門跟進處理。食環署人員亦有進行定期和突擊巡查,以查核承辦商的服務表現。
 
2019年11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5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