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八題:屯門區發現懷疑刺鼻氣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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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尹兆堅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本年十月二十八日下午,屯門良景邨一帶有多名市民嗅到類似催淚氣體的刺鼻氣味,其後氣味蔓延至屯門市中心及碼頭一帶,有多人身體不適並召喚緊急救護服務。警方於當日稍後時間在社交平台上發出帖文表示,警方及消防人員巡查後未能確定氣味的起因及源頭。警方亦澄清當日沒有在屯門使用催淚氣體,或如網上流傳所說試用任何不明氣體。有居民懷疑氣味與警方行動有關,並於當晚在大興行動基地外聚集,其後演變成警民衝突。警方驅散人群時發射多枚催淚彈,部分催淚彈射進私人屋苑的平台或走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繼續調查上述氣味的源頭、產生原因,以及是否與催淚氣體有關;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是否知悉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駐港部隊)有否在當日於其軍事用地內使用會釋放刺鼻氣味的裝備;若知悉有此情況,詳情為何;若不知悉,會否向駐港部隊查詢;及
 
(三)有關的警務人員向住宅樓宇發射催淚彈前有否考慮這做法可能危害無辜市民的健康;若有,詳情為何;警方會否承諾不再採取這做法;若不會,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今年十月二十八日屯門區多處發現懷疑刺鼻氣味一事,各相關政府部門一直積極跟進事件並就事件作出回應。政府亦在十一月一日就事件的跟進及調查,發布了綜合回應。各政府部門因應上述事件作出的跟進工作總結如下:
 
(一)消防處於十月二十八日下午三時三十三分至四時二十五分,共接獲18宗在屯門區有刺鼻氣味傳出的緊急召喚。該處隨即派員沿杯渡路、鳴琴路、田景路、石排頭路、青松觀路、震寰路及附近一帶調查,並曾進入大興警察行動基地,其間沒有發現不尋常氣味。消防處隨後兩日(十月二十九日及三十日)亦曾到區內有關範圍調查,並沒有發現不尋常氣味,亦再沒有接獲市民報告在該些範圍發現有不尋常氣味的緊急召喚個案。
 
(二)警方於十月二十八日下午三時三十四分起接獲多人報案,指屯門一帶有刺激性氣體。警方及消防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並未能夠確定起因及源頭。事件列作異味發現。警方澄清,警方當日日間並沒有在屯門使用過催淚氣體或如網上流傳所指稱的試用不明氣體。
 
(三)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在十月二十八日下午三時五十分至四時五十九分期間亦共接獲十宗發現難聞氣味的投訴,調查人員約於下午五時三十五分到達現場。與消防處人員了解現場情況後,環保署人員在大興警察行動基地、寶怡花園、海麗花園、屯門西北游泳池、良景邨和田景邨等一帶進行調查,未有察覺任何明顯異味或可疑的氣味源頭。
 
  環保署在十月二十九日、三十日及十一月一日再派員到區內作進一步調查,並且擴大範圍至礦山村和最接近青山靶場一帶的民居及學校、建生邨、石排頭路、山景邨、大興邨、卓爾居、蔡意橋、河田站、屯門站、屯門鄉事會路及兆禧站一帶,其間沿途檢視區內路面渠蓋、食肆及工業大廈排氣口等,以嘗試尋找可能的殘留氣味及氣味源頭,惟仍然未能有任何發現。
 
  環保署亦就十月二十八日的天氣和空氣質素監測站數據作出分析。當日中國華南地區受一股南移的東北季候風影響,香港於中午後開始由東風轉吹西北風,帶來污染物水平較高的氣團,使本港多區的污染物濃度(包括臭氧、二氧化氮、PM10及PM2.5)在中午前後上升至較平常高的水平。在秋冬季節這個污染物濃度較高的水平會不時在本港出現,並且覆蓋本港多個地區,不限於屯門區。空氣中的臭氧對人體刺激性較強,但十月二十八日的濃度以秋冬季節來說並不是特別高,其峰值少於今年九月份錄得的最高濃度的一半,所以亦未能斷定臭氧是引起刺鼻氣味的源頭。
 
  至於十月二十八日晚上在警方屯門大興行動基地外的行動,是警方根據其法定責任所採取的執法行動。由於當時當地出現違法堵塞道路、非法集結和暴力衝擊等嚴重違法行為,警方在評估風險後採取行動。事件與當地日間發現懷疑刺鼻氣味無關。
 
  就問題的各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各政府部門已徹底調查上述事件,暫無進一步發現。部門會繼續留意有關情況。
 
(二)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嚴格按照《基本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在香港履行防務職責。防務工作不屬特區政府事務,我們不會評論。
 
(三)警方強調,如果市民大眾能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表達訴求,警方根本不需要使用任何武力。警方有法定責任維護香港的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市民能配合警方的執法行動,對任何一方面都有好處。
 
  警方使用催淚煙的目的,是為了制止人群聚集或作出違法行為。催淚煙基本上是懸浮粒子。在發射後大部分懸浮粒子都會隨風吹散,就算有極少部分粒子殘留,效力都會非常微弱。受影響人士只要離開被催淚煙影響的地方,用大量清水及肥皂徹底清洗,更換受污染的衣物,便可在短時間內復原。
 
  警方在使用催淚煙時會盡量顧及受影響人士的安全及利益。在行動前,警方會盡可能透過各種渠道與附近一帶大廈管理處、商戶及老人院等緊密聯繫,提醒他們警方就示威活動可能作出的行動,以便他們作出相應安排。於行動期間,警方亦會透過社交媒體和新聞公報,呼籲附近一帶居民留意情況,如有需要,關好窗戶及留在室內安全地方。



2019年11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