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立法會二題:警方處理被捕人士的程序事宜
*******************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胡志偉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的答覆:
 
問題:
 
  據報,自本年六月以來,警方在多場示威活動期間拘捕了數千名示威者。部分被捕人士被扣留超過法例所限的48小時才被帶到裁判官前或被釋放。此外,有13歲男童於錄取口供時沒有家長或監護人陪同,亦未獲告知其權利。就警方處理該等被捕人士的程序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本年六月至今共有多少人被捕,並按年齡組別(即14歲以下、14至15歲、16至17歲、18至30歲、31至50歲,以及50歲以上)及被扣留時間(即12小時以下、12至24小時、25至48小時,以及48小時以上)以表列出分項數字;
 
(二)分別有多少名首次被捕的人士現時已獲無條件釋放、正保釋候查、拒絕續保後獲無條件釋放、被落案起訴,以及屬其他情況,並按上述年齡組別以表列出分項數字;及
 
(三)分別有多少名16歲以下被捕人士及其他被捕人士的個案有以下情況(以表列出):在被捕時沒有獲告知被捕原因、被查問前沒有獲告知權利、錄取口供前沒有獲告知保持緘默的權利,以及就16歲以下被捕人士而言,在錄取口供時沒有家長或監護人陪同?
 
答覆:
 
主席:
 
  市民有表達意見、言論及集會的自由,但行使這些自由的時侯必須和平和守法。當出現任何違法行為,警方有法定責任處理,以維持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由今年六月初至今,香港有超過700宗示威、遊行和公眾集會,當中很多均演變成暴力違法活動。在過去五個多月,有暴徒多次作出嚴重違法行為,包括肆意堵路、癱瘓交通、在多處投擲汽油彈和縱火、擲磚、蓄意破壞及焚燒商鋪和港鐵及輕鐵設施等,嚴重威脅人身安全、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
 
  《警隊條例》(第232章)第50(1)條賦予警務人員權力,拘捕任何他合理地相信會被控以或合理地懷疑犯了(就該罪行首次定罪時)可被判處可監禁的罪行的人。
 
  當任何人被警方拘捕時,警務人員會盡快告知他已被捕、拘捕的事實理由及拘捕原因。被捕人士會盡快被帶到值日官前,以確定其被拘捕及羈留的合法性。其後,被捕人士會交由調查隊進行調查。在完成初步調查後,警方會決定是否需要羈押有關被捕人士。警方會因應個別案件的情況,考慮准予被捕人士自簽擔保外出、保釋外出或無條件釋放。一般而言,被羈留的人士不會被羈留超過48小時。
 
  現就議員的問題的各部分,回覆如下:
 
(一)及(二)自六月九日起,本港的遊行示威和暴力衝突持續不斷。截至十月三十一日,警方共拘捕3 001人,年齡介乎12歲至83歲,當中三分一為學生,430人(或百分之十四點三)在18歲以下。被捕人士所涉及罪行包括「參與暴動」、「非法集結」、「傷人」、「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普通襲擊」、「縱火」、「刑事毀壞」、「襲警」、「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藏有攻擊性武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等。就提問中有關被捕人士的年齡、當中多少人被無條件釋放、多少人的案件仍在調查中,以及多少人的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的統計數字,我們可以在附件一見到。警方沒有備存被捕人士被拘留時間的相關統計數字。
  
(三)警方處理被捕的兒童或少年有清晰指引,並會確保有關的兒童或少年的權利及福利。警方在拘捕兒童或少年時,根據《警察通例》,必須採取所有合理的步驟,通知其家長或監護人。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警方會要求「合適成人」到警署陪同,才對被捕的兒童或少年進行查問。「合適成人」是指以下人士:
 
(i)一名親人、監護人或其他負責照顧或看守該人的人士;
(ii)一名對處理某類有特別需要的人有經驗的人士,但不能是警務人員或是受僱於警方;或
(iii)如未能安排上述人士在場的話,亦須有其他可負責任的成人,但不能是警務人員或是受僱於警方的人士。
 
  警方會按既定程序和指引為被捕人士安排「合適成人」。警方沒有備存題述要求提供的資料。
 
  每名「合適成人」都會獲發給協助警方調查或被警方調查/羈留而精神上無行為能力或年齡在16歲以下的人的「合適成人」通知書。該通知書說明「合適成人」的角色和責任,協助他們理解如何為被捕人提供適當的支援。
 
  對年齡在16歲以下的被羈留人士進行羈留搜查前,值日官會確保有一名「合適成人」在場,而他必須為18歲或以上並與該名將被搜查人士的性別相同。警方會確保男、女被捕人士不會羈留在同一臨時羈留處,同時成人須與少年及兒童分開羈留。
 
  警隊一直致力保障被羈留人士的私隱和權利。被羈留的兒童或少年的所享有的基本權利與其他羈留人士是無分別,包括尋求法律援助、與親友聯絡、獲提供在警誡下所作的書面紀錄副本、獲供應食物及飲品、尋求醫療診治的權利等。被羈留人士的權利均清楚載列於警務人員會向每位被羈留人士或接受警方調查人士所發出的通知書之內。
 
  就問題中提及的相關統計數字,警方沒有備存。
  
  多謝主席。
 
2019年11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4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