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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八題: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射出的顏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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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志全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本年十月二十日,警方在驅散示威者期間出動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俗稱「水炮車」)所射出的顏色水,射中九龍清真寺門外十多名市民和記者。部分人感到身體不適(例如短暫失明、皮膚灼痛)並前往求診,但醫生因不清楚顏色水的成分而無法對症下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自本年八月一日至今,因身體沾染了由水炮車射出的顏色水而到公立醫院求診的人數,以及當中留院接受醫治的人數為何;
 
(二)水炮車射出的顏色水含有的(i)色素、(ii)胡椒水劑、(iii)黏合劑及(iv)其他化學物的名稱及濃度分別為何;該等化學物的生產商及生產地分別為何;
 
(三)會否考慮向全港所有私家醫院、公立醫院及私家診所提供顏色水的成分資料,以及對沾染了顏色水人士的建議治療方案,讓該等人士獲得適切治療;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沾染了顏色水的人士當場可如何有效及迅速地清除身上的顏色水,以減輕傷勢?
 
答覆:
 
主席:
 
  政府呼籲市民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表達訴求、以包容尊重的原則體現民主、並以合法合理的手段維護法治。
 
  警方有法定責任維護香港的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當出現違法堵塞道路、癱瘓交通、非法集結和暴力衝擊警方防線等情況,嚴重威脅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時,警方在評估風險後,會採取適當行動以確保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屬驅散人群的裝備,使用的目的是制止人群聚集或作出違法行為。
 
  就陳志全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經諮詢保安局及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後,我綜合回覆如下:
 
  根據警方資料,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所使用的是無毒的顏色物料,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亦不會對公眾健康構成風險。此外,警方使用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時,亦會按實際情況需要加入催淚水劑,使用的目的是制止違法行為。催淚水劑的主要效用與胡椒噴劑相若。接觸到催淚水劑後,會令人感到皮膚灼熱、眼部不適。任何人如沾染催淚水劑,應即時離開現場,並於空氣流通地方利用大量清水沖洗,不會構成健康風險。
 
  根據醫管局資料,有市民在接觸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的藍色液體後,因身體不適到醫管局轄下急症室求診。曾接觸藍色液體的人士一般出現輕微的呼吸系統和皮膚不適的症狀,並沒有嚴重的身體影響。他們在急症室進行清洗及接受治療後,大部分可即時出院。醫管局轄下18間急症室均設有清洗設施,協助受到生化/有害物質污染的傷者進行清洗,醫護人員亦具備經驗處理有關個案。醫管局沒有備存相關求診個案數字。
 
  警方一直按既定程序在全球採購安全、合適的裝備及彈藥,以應付行動需要。就警方所使用的裝備的採購細節,由於涉及行動部署,為免影響警方的行動能力,不宜公開。
 
  政府重申,如果市民大眾能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表達訴求,警方根本不需要使用任何武力。警方一直致力維護香港的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希望市民諒解。
 
2019年11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