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題:支援企業的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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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吳永嘉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於二○一八年八月就「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BUD專項基金」)及「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推廣基金)推出優化措施,以助企業開拓市場。今年八月,政府宣布會推出新支援措施,包括向該兩項基金注資,同時提高該等基金對個別企業的資助上限,以支援本地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面對經濟逆境。有不少中小企業經營者關注有關資助申請的成功率和審批時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就「BUD專項基金」下的東盟計劃和內地計劃分別而言,(i)自優化措施推出以來收到的申請數目、(ii)至今該等申請當中獲批准、拒絕、審批中及已撤回的數目分別為何、(iii)平均每宗獲批申請的審批時間,以及(iv)平均每宗獲批申請的資助額為何;
 
(二)會否考慮進一步擴大「BUD專項基金」下企業支援計劃的資助地域範圍,以涵蓋所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及地區,甚至取消地域限制;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鑑於工業貿易署早前在其網站表示,由於近日接獲的推廣基金申請顯著增加,部分申請未必能在服務承諾所訂的三十個工作日目標時間內完成審批,過去三年,每年該署收到多少宗推廣基金申請、每宗申請的平均審批時間,以及該等申請當中,有多少宗是在該目標時間內完成審批;
 
(四)鑑於有中小企業經營者預期,兩項基金收到的資助申請會隨着新支援措施的推出而增加,政府會否增撥資源,以相應地增加審批申請的人手,以免審批申請的時間延長;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鑑於現時兩項基金規定,就每個項目可獲的最高資助額為該項目的總核准開支的百分之五十,政府會否調高該百分比上限;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六)鑑於本會財務委員會現時積壓了多項待議撥款申請,政府會否調動該委員會的會議議程,以把新支援措施的相關撥款申請列為優先審議項目,讓中小企業盡早受惠於該等措施?

答覆:
 
主席:
 
  就吳永嘉議員的提問,經諮詢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後,現回覆如下:
 
(一)政府於二○一八年八月向「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BUD專項基金」)注資十五億元,把其資助地域範圍由內地擴大至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市場,同時把每家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由五十萬元提高至二百萬元(包括東盟計劃下一百萬元及內地計劃下一百萬元)。
 
  自推出優化措施後,在二○一八年第四季至二○一九年首三季的申請數字和批出的資助額分別按年增加超過百分之一百二十和百分之二百一十,反映措施能切實協助企業。詳細數字如下:
 
  BUD專項基金
  東盟計劃 內地計劃
接獲申請數目(備註)
包括 —
    自行撤回
    處理中
525
 
84
202
1 278
 
235
405
獲批申請數目(備註) 188 559
不獲批申請數目(備註) 105 280
獲批申請的總資助額
(百萬元)
113.4 323.2
每宗獲批申請的平均資助額
(萬元)
60.3 57.8
          
備註:接獲的申請不一定於同季進行審批。
 
  工業貿易署(工貿署)於二○一七年起在管制人員報告中訂立有關審批「BUD專項基金」申請所需時間的目標。自訂立目標後,所有「BUD專項基金」的申請,均能達標,即在每一季度申請截止後起計的六十個工作天內完成初步審理,並在有需要時要求申請企業提交補充資料,以便正式提交予計劃管理委員會(委員會)審理。
 
  為加快審批程序,委員會已在二○一八年第四季開始以書面傳閱的形式審批簡單的申請個案。為進一步縮短審批時間,工貿署會盡量安排更多申請以傳閱形式提交委員會審核。工貿署亦會優化運作流程,盡快處理申請,而非按季度分批處理申請。
 
(二) 二○一九至二○年度《財政預算案》已建議再向「BUD專項基金」 注資十億元,並進一步擴大其資助地域範圍以涵蓋現在及將來與香港簽署自由貿易協定(自貿協定)的所有經濟體,讓香港企業可充分利用自貿協定網絡的優勢,包括為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提供更大的法律保障和更佳的市場准入條件,以開拓新市場和新商機。
 
  在建議的優化措施下,「BUD專項基金」資助地域範圍將由現時的內地及東盟共十一個經濟體增加至包括新西蘭、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國家(包括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智利、澳門、格魯吉亞,以及澳洲共二十個經濟體,較原來範圍已有大幅度的擴展。「BUD專項基金」資助地域範圍亦將隨着日後香港與更多經濟體簽署自貿協定而進一步擴闊。政府將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申請撥款,以期在二○二○年第一季推出優化措施。
 
  政府認為應先落實建議,日後視乎項目推行的情況、企業反應等再考慮其他優化措施或擴大「BUD專項基金」的資助地域範圍,做法較務實和審慎。
 
  企業如有意拓展海外市場,亦可使用「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於任何香港境外市場作出口推廣。
 
(三)政府於二○一八年八月為「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注資十億元,並推出優化措施,包括提高每家中小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一倍至四十萬元,以及提高每宗獲批申請的最高資助額一倍至十萬元。自優化措施推出以來,基金接獲的申請數目明顯上升。有見及此,工貿署於二○一九年六月在基金的網站發出公告,預早通知申請企業部分申請可能需要較長時間處理。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在二○一六至二○一八年間,按年分別收到11 387、10 895及11 757宗申請。至於二○一九年,截至九月底,共收到11 106宗申請。直至二○一九年九月底,在「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下的所有申請,如申請人於遞交申請時已提交所有所需資料,均能按服務承諾在三十個工作天內完成審理。

(四)為協助企業應對外圍經濟環境的挑戰和提高它們在當前經濟環境的抗逆能力,政府於二○一九年八月和九月公布了一系列支援業界的措施,包括向「BUD專項基金」注資二十億元(已計及上述二○一九至二○年度《財政預算案》及二○一九年八月財政司司長宣布的優化措施),以擴展基金的資助地域範圍至所有現在及將來與香港簽署自貿協定的經濟體,並將每家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大幅提高至四百萬元;以及向「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注資十億元,以把每家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倍增至八十萬元等。政府將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撥款,以期在二○二○年第一季推出優化措施。

  政府預計當上述建議優化措施推出後,兩項基金的申請數目將會再顯著增加,而審批申請和監察獲資助項目的工作量亦會相應增加。為政府營運「BUD專項基金」的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生產力局)將增加人手,以應付預期推行優化措施後的工作量。有關預算開支已反映於政府將提供予生產力局的推行費用內。工貿署亦已逐步調配內部資源以應付兩項基金的新增工作量,並會繼續密切監察基金的推行情況,在有需要時通過既定機制增撥人力資源。
 
(五)「BUD專項基金」及「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現時按對等原則提供資助,政府最多資助個別項目總核准開支的百分之五十,而企業須以現金形式承擔不少於該項目總核准開支的百分之五十。以對等原則提供資助比例,是希望藉此確保獲資助的企業有實質意向和計劃及願意投放資源,以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開拓營銷市場,及推行適當的出口推廣活動,從而確保公帑能使用得宜,不被濫用。政府認為現時做法已維持合適平衡。
 
  為減低企業使用「BUD專項基金」的成本,政府已推出優化措施,為獲批項目所需的帳目審計費用,提供全額資助(每次最多一萬元,並計入企業的資助上限)。政府亦已進一步檢視兩項基金的運作,並計劃向「BUD專項基金」和「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的申請人提供高達核准政府資助額的百分之七十五作首期撥款,以減輕企業在開展項目時資金周轉的負擔。
 
(六)政府在考慮擬列入財委會會議的議程時,會考慮多項因素,包括建議項目是否就緒和其相對優次,以及財委會的審議進度等。在二○一九至二○立法年度,政府會繼續盡力配合財委會,務求各項有利民生的建議項目能夠盡快得到處理及獲得通過。



2019年11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