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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人員制止在囚人士自我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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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懲教人員今日(十一月十一日)在赤柱監獄制止一名男性在囚人士自我傷害。

  今日凌晨三時五十六分,懲教人員發現該名六十二歲在囚人士在囚室內以原子筆割傷手腕,懲教人員立即制止並召喚支援到場。該名在囚人士當時清醒,經院所醫院檢查及診治後,被轉送到公立醫院作進一步治理。部門臨床心理學家會跟進有關個案。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本署一直採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設施、職員培訓及急救護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自殺或作出自殘行為。」

  該名在囚人士在二○一一年十月因販運危險藥物罪而被判入獄。
 
2019年11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4時39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