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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四題:打擊網上虛假及危害公共安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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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葛珮帆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的答覆:
  
問題:
 
  近月,激進示威者訴諸各種違法暴力行為,包括投擲汽油彈、遙控引爆炸彈、在港鐵站出入口和店鋪縱火,以及用腐蝕性液體、鐵枝及利器襲擊警務人員。有市民關注到,示威者行為的暴力程度有增無減,可能與網上充斥虛假、鼓吹仇恨情緒和合理化暴力的信息有關。據報,有一些國家已立法打擊在網上發布虛假及危害公共安全的信息,例如德國於二○一七年訂立《社交網路強制法》、法國於二○一八年訂立《反資訊操縱法》及《反虛假信息法》,以及新加坡於本年訂立《防止網路假資訊和網路操縱法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立法打擊在網上發布虛假及危害公共安全的信息;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二)會否修訂現行法例或制定新法例,以針對性打擊在網上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犯罪的行為;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根據《基本法》,香港居民享有言論自由,但這自由並非絕對。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部分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383章),任何人行使發表自由的權利,附有特別責任及義務,可以為(一)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或(二)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衞生或風化的必要,得以經法律規定予以限制。
 
  互聯網的世界並不是一個無法可依的虛擬世界。根據香港現行法例,大部分在現實世界用以防止罪行的法例,均適用於互聯網世界。所以,市民必須合法及負責任地使用互聯網。
 
  警務人員有法定責任維持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對於不法分子透過互聯網所犯的非法行為,必定會嚴厲執法。
 
  我現就問題的兩部分一併回覆:
 
  正如我剛才提到,大部分在現實世界的法例,均適用於網上世界。任何鼓吹他人犯法或進行網絡欺凌活動,無論有關行為是否發生在互聯網上,只要涉及刑事罪行,均受有關法例規管。例如,《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24條下的刑事恐嚇及《盜竊罪條例》(第210章)第23條下的勒索,對網上行為亦適用。此外,於網絡上發表不當言論亦可能觸犯其他罪行,例如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中的保障資料原則、侵犯知識產權或誹謗等。就在網上發布危害公共安全的信息而言,亦可能會觸犯《普通法》的「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
 
  同時,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221章)第89條,任何人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另一人干犯任何罪行,即屬就同一罪行有罪;而根據普通法,煽動他人干犯任何實質罪行亦屬犯法。簡單而言,任何煽動他人犯罪的行為已經屬於違法。
 
  在現有法律框架下,如網上行為在現實世界亦屬違法的,警隊便可透過相關的法例執法。政府一直密切注意網上犯罪的行為或協助、教唆別人犯罪的行為和趨勢。
 
  我們留意到外國網上發布虛假及危害公共安全信息的一些法例,會密切注意並了解這些法例的效能及執法過程。
 
  法律改革委員會有鑑於資訊科技、電腦和互聯網被利用來從事犯罪活動的潛在可能,已於今年一月成立了小組委員會,就電腦網絡罪行展開研究。小組委員會的研究工作正在進行中,並會找出電腦網絡迅速發展帶來哪些挑戰,檢討現有法例和其他相關措施,也會探討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相關發展,並建議可作出哪些法律改革。我們會密切留意小組委員會的建議。
 
  自今年六月,香港多區出現眾多暴力示威及破壞行為,包括刑事毀壞、襲擊傷人、暴動、縱火等。有人利用互聯網的平台,煽動示威者作出違法行為、鼓勵使用武器及動員示威者攻擊一些目標財產,或傷害某些目標人物(特別是針對警務人員)。這些行為嚴重破壞了公共安全,對生命(特別是指定的針對目標人士如警察或持某政見人士等)以及財產構成巨大危害。
 
  作為公眾利益守護者,律政司司長於十月三十一日成功向法庭申請禁制令,以禁制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地在任何基於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上傳布、傳播、發布或重新發布任何促進、鼓勵或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的材料或信息,同時有意圖或相當可能會造成香港境內任何人的非法人身傷害;或香港境內任何財產的非法損害。禁制令亦禁制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地協助、造成、慫使、促致、唆使、煽動、協助、教唆或授權他人從事或參與上述任何行為。
 
  在過去數月,網上或社交媒體流傳很多虛假消息,特別是大量針對警隊的假新聞和沒有確實證據的指控。這些未經證實的消息大多扭曲事實,製造社會恐慌,更加深社會的對立和分化,破壞警隊和市民的關係。特區政府強烈譴責這些在網上故意散播謠言的行為,並會盡力提供資訊和事實,澄清虛假消息。我們呼籲市民應保持客觀、理性,切勿輕信無中生有的網上謠言。
 
  警方會繼續密切注意在網上可能發生的犯罪活動並採取執法行動,針對性及專業地在互聯網的公眾平台搜尋可能與罪案有關的資料。若有任何違法、暴力或破壞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的行為,政府必定會嚴肅跟進,絕不姑息。
 
  多謝主席。
 
2019年11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