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度委任《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下的小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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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我感謝馮驊法官在過去三年來盡心處理執法機關根據條例提出的授權申請,並深信馮驊法官在續任後,會繼續連同另外兩位現任小組法官包華禮法官及黃國瑛法官,運用他們的專業知識和經驗,確保條例所定的規管機制有效運作。」
條例提供完備法定架構,規管執法機關所進行的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行動,以在維護社會治安和保障個人私隱權利之間取得平衡。根據條例,小組法官負責審批進行截取通訊和第1類監察的授權申請,以及器材取出手令的申請。
完
2019年11月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00分
香港時間18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