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上訴審裁處及《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程序覆檢委員會成員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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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一月一日)公布,行政長官已委任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上訴審裁處(審裁處),以及《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第584章)程序覆檢委員會的成員。
 
  下列審裁處成員的任期三年,由二○一九年十一月四日起生效:
 
主席
——
夏正民
 
成員
——
陳惠卿*
陳南教授
何玉慧*
許明明
Sabita Prakash*
蘇國良
 
  下列程序覆檢委員會成員的任期三年,由二○一九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主席
——
錢玉麟教授*
 
成員
——
陳凱
陳惠卿*
Sabita Prakash*
邵偉球*
 
*再度委任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對上述任命表示歡迎:「我有信心獲委任人士的專長及經驗,將有助審裁處和程序覆檢委員會有效運作。」
 
  劉怡翔亦感謝即將卸任的審裁處主席Anthony Gordon Rogers資深大律師及其他委員在任內所作出的貢獻。他們包括即將卸任的審裁處成員馮庭碩資深大律師、李君豪及黃文傑資深大律師,以及即將卸任的程序覆檢委員會成員何玉慧。
 
  審裁處是根據《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成立的法定審裁處,負責就任何人因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在《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下的可覆核決定感到不滿所提出的上訴進行聆訊。
 
  程序覆檢委員會是由行政長官成立的獨立委員會,負責檢討金管局在作出有關其具有法定或實益權益的指定系統的決定時所採用的程序與步驟。
 
  上述任命於今日刊憲。



2019年11月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