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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店違規免費派發膠袋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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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間兒童服裝店向顧客提供塑膠購物袋時沒有收取費用,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產品環保責任條例》(《條例》),被判罰款2,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署方執法人員今年四月巡查時,發現一間兒童服裝店沒有按《條例》規定,在出售貨品時向顧客就每個所派發的塑膠購物袋收取不少於五角的款額,遂即場向該店店主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其後店主提出抗辯,個案交由法庭處理。

  發言人提醒所有零售商戶,根據《條例》,除可豁免收費的情況外,賣方在出售貨品時,不論是直接或間接向顧客提供塑膠購物袋(包括平口袋),均須向顧客就每個膠袋收取不少於五角。環保署如發現有商戶違規,會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2,000元的通知書或將抗辯個案交由法庭處理。此外,環保署會對嚴重違規個案提出刑事檢控,若違法者經法庭定罪,首次最高可被處罰款100,000元,其後再被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200,000元。

  發言人呼籲市民,如發現商戶違規派發塑膠購物袋,應立即致電環保署熱線2838 3111或電郵至psb@epd.gov.hk舉報。環保署會對違規商戶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
 
2019年10月3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