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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推出長者生活津貼及為期一年的單次特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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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福利署(社署)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宣布將於二○二○年一月一日在「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推行長者生活津貼(包括普通長者生活津貼及高額長者生活津貼),並由明日(十一月一日)起接受申請,以便長者有充足的時間提交申請。

  社署發言人表示:「在『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推出長者生活津貼,是讓65歲或以上、選擇移居廣東或福建並符合申請資格(見附件)的香港長者無須每年回港,亦可領取現時每月2,675元的普通額或每月3,585元的高額長者生活津貼。津貼金額會每年根據既定機制調整。」

  現行「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適用於65至69歲申請人並須經濟審查的高齡津貼會由二○二○年一月一日起被長者生活津貼取代。屆時,「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繼續設有無須經濟審查的高齡津貼,適用於70歲或以上申請人。

  發言人續說︰「在『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推行長者生活津貼的首年(即二○二○年一月一日至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社署會作出單次特別安排,讓已移居廣東或福建並符合所有其他申請資格,但未能符合在緊接申請日期前連續居港最少一年規定的長者,無須先回港居住一年,亦能受惠於『廣東計劃』/『福建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這些申請人須在緊接申請日期前已在廣東(只適用於『廣東計劃』)/福建(只適用於『福建計劃』)連續居住最少一年(在該年內有56天的寬限期),並提交有關省份的住址證明文件(如租單、電費單等)。」

  「值得留意的是,這項為期一年的單次特別安排亦在同時期適用於『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的高齡津貼,70歲或以上已移居廣東或福建的香港長者如不申領長者生活津貼,亦可考慮透過這安排申領高齡津貼。」

  長者如有意申請「廣東計劃」/「福建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可填妥申請表,連同有關的證明文件副本及兩張近照,寄回香港新界上水龍琛路39號上水廣場21樓2110-2111室社會保障辦事處(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社署收到申請表後,會邀請申請人親身到辦事處會面及完成申請手續。符合資格的長者會獲發由「廣東計劃」/「福建計劃」下實施長者生活津貼的日期或接獲申請的日期或合資格日期起計算的普通長者生活津貼或高額長者生活津貼,以最遲者為準。有興趣透過單次特別安排申請「廣東計劃」/「福建計劃」下的高齡津貼的長者,亦可由明日起向社署提出申請。社署會在單次特別安排開始實施當天(即二○二○年一月一日)起處理有關申請。

  社署已委任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為「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長者生活津貼的代理機構,負責協助基於健康理由未能回港辦理申請手續的長者完成申請、進行會面和個案覆檢,以及處理查詢等。

  申請表及申請指引可在社署「廣東計劃」網頁(www.swd.gov.hk/gds)或「福建計劃」網頁(www.swd.gov.hk/fjs)下載,或在本港各區的社會保障辦事處、廣東及福建的指定地點(包括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及其轄下的駐深圳聯絡處及駐福建聯絡處)索取。申請人亦可透過電話或郵寄方式向社會保障辦事處(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索取申請表及申請指引。

  如有查詢,請瀏覽上述網頁或致電「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查詢電話:3105 3266。
 
2019年10月3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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