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宣布撤回《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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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十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宣布撤回《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
 
主席:
 
  政府於今年二月,在諮詢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之後,向立法會提交《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建議修改現有的《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條例草案》於四月三日在立法會大會首讀,之後我在五月‍二十七日向立法會作出預告,擬於六月十二日舉行的立法會會議就《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
 
  由於公眾對《條例草案》意見分歧,社會出現矛盾,政府經過研究及檢討,決定暫緩修例工作。就此,我於六月十五日致函立法會主席,收回就《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的預告,立法會大會就處理《條例草案》的工作亦因而停止。之後政府多次表明修例工作已經完全停止。
 
  現在,為了更清楚明確表明特區政府就修例工作的立場,我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64(2)條,正式宣布撤回《條例草案》。
 
  謹此陳辭,多謝主席。



2019年10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