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八題: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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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廖長江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自二○一八年八月起實施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該計劃)。在該計劃下,只有已向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登記的供應商可分發受管制電器(即空調機、雪櫃、洗衣機、電視機、電腦、打印機、掃描器及顯示器),而他們亦須向環保署繳付循環再造徵費。此外,受管制電器的銷售商必須備有經環保署批註的除舊服務方案,以便按方案安排免費為消費者處置他們丟棄並屬相同類別的電器(除舊服務)。任何人貯存、處理、再加工或循環再造被棄置的受管制電器,均須取得廢物處置牌照。據報,該計劃實施至今已一年,市面仍不時出現胡亂丟棄廢電器電子產品的情況。關於該計劃的實施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該計劃下的(i)登記供應商、(ii)登記銷售商、(iii)已批出廢物處置牌照,以及(iv)獲批註除舊服務方案的數目分別為何;

(二)是否知悉該計劃下至今處置的廢電器電子產品數量(並按循環再造商名稱以表列出分項數字);

(三)鑑於為該計劃興建的處理及回收設施(即WEEE‧PARK)設有復修工場,將一些收集到而仍可運作的電器修復成「再生電器」以轉贈有需要的家庭,政府是否知悉至今獲贈電器的家庭數目(並按電器類別表列分項數字);有否評估轉贈安排的成效;
 
(四)鑑於環保署最近招標委聘循環再造商,為一些並非從除舊服務收集回來的洗衣機提供處理及循環再造服務,環保署作這項安排的具體原因和預計年均處理量;有否計劃就其他類別的廢電器電子產品作相同安排;如否,原因為何;經修復的洗衣機會否轉贈有需要的家庭;如否,原因為何;

(五)環保署(i)現時平均每月分別巡查供應商和銷售商的次數,以及(ii)至今分別向他們發出書面警告和作出檢控的宗數;被定罪者被判處的刑罰;

(六)有關政府部門去年平均每月巡查多少個非法棄置垃圾黑點和電子廢物回收場;在該等巡查行動中發現非法棄置廢電器電子產品的總數量、對有關人士作出檢控的宗數,以及被定罪者被判處的刑罰;及

(七)該計劃至今能否做到全數收回成本;有否計劃按既定機制檢討和調整徵費水平?

答覆:

主席:

  涵蓋「四電一腦」受管制電器(即空調機、雪櫃、洗衣機、電視機、電腦、打印機、掃描器及顯示器)的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計劃)在二○一八年八月一日開始實施。計劃透過牌照管制和要求,把本港處理廢電器電子產品的工場納入正軌和淘汰操作不當的工場,提升環境以及相關工人健康的保護;計劃亦讓原本在本港產生但出口處理或送往堆填區的廢電器電子產品獲得妥善回收、循環再造、轉廢為材。

  在計劃實施後,市民可在購買「四電一腦」時,要求銷售商安排同日送新件和移走一件同類的舊電器,而不需額外付費。若銷售商選擇政府WEEE‧PARK營辦商(歐綠保)提供除舊服務,政府營辦商在收到銷售商要求第三個工作天起會按客戶要求,上門收集舊電器。自計劃實施以來,政府營辦商能夠在超過99.9%的個案達到服務要求。同時在計劃以外,政府亦引入了一項新增的免費收集服務。巿民即使沒有購買新的「四電一腦」,亦可通過回收熱線2676 8888預約政府營辦商的免費收集服務。這項服務可達致環保回收之餘,亦免除市民要自行或自費棄置舊的「四電一腦」。
 
  為落實計劃,政府出資興建的廢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及回收設施WEEE‧PARK於去年三月全面投入運作,確保了香港有足夠能力處理本地產生的廢棄「四電一腦」。同時,政府亦鼓勵本港的循環再造商提升運作水平,按《廢物處置條例》(第354章)要求申請電器廢物處置牌照以參與「四電一腦」的回收處理,推動回收業界的發展和促進本港的循環經濟。

  就廖長江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在「四電一腦」計劃開始實施至二○一九年九月底,已在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完成登記的有效登記供應商約有250個,另取得除舊服務方案批註的銷售商超過3 400宗。此外,環保署至今已發出共15個電器廢物處置牌照,另有數宗申請正在處理中。

(二)自二○一八年八月一日開始實施計劃至二○一九年九月底,WEEE‧PARK營辦商共處理了超過25 800公噸廢棄「四電一腦」。此外,自二○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已獲發「四電一腦」電器廢物處置牌照的牌照持有人(包括WEEE∙PARK)須按季度及年度向環保署提交電器廢物的處理量。根據首兩個季度報告,WEEE‧PARK營辦商以外的11個持牌設施於二○一九年上半年共處理了約570公噸廢棄「四電一腦」。由於涉及商業敏感資料,我們未能提供這11個持牌設施的個別處理量。
 
(三)WEEE‧PARK自二○一七年十月起開始營運。截至二○一九年九月共復修了2 180件電器,並轉贈給有需要人士,符合合約有關要求。相關電器數量如下:
 

電器類別
數量(件)
[二○一七年十月至二○一九年九月]
電視 572
雪櫃 1 180
洗衣機 228
空調機 200
合共 2 180

(四)為協助回收業界有更平衡的發展,鼓勵市場參與廢電器電子產品循環再造,我們在今年四月三十日透過公開招標,委聘已獲發電器廢物處置牌照的循環再造商,為一些並非經由「四電一腦」計劃規定的除舊服務所收集回來的洗衣機提供處理及循環再造服務。合約已於今年九月批出。中標的承辦商(科域國際有限公司)須在十個月的合約期內,處理1 350噸洗衣機。由於獲發廢棄洗衣機處置牌照的循環再造商一般都不會進行復修的工作,因此我們在合約內沒有加入復修及捐贈洗衣機的要求。我們會留意市場變化及發展,例如私營市場是否有更多循環再造商獲發不同類別的「四電一腦」廢電器處理牌照、政府營辦商所收集及處理不同類別「四電一腦」廢電器的數量、市民對短期服務合約的意見等因素,才考慮是否需要籌備下一份合約及制定合約內容。
 
(五)自計劃於二○一八年八月一日實施起至二○一九年九月底,環保署對受管制電器供應商進行了280次巡查,共發出13宗書面警告,並成功檢控兩宗個案,共罰款超過三千元。至於受管制電器銷售商方面,環保署共進行了1 574次巡查,並成功檢控22宗個案,總罰款共七萬元。
 
(六)於二○一八年,環保署就非法棄置廢物共進行了超過12 000次巡查,根據《廢物處置條例》(第354章)成功檢控涉及非法棄置廢物(包括建築廢物及都市固體廢物)的總數為421宗(包括傳票及定額罰款通知書,當中有兩宗定額罰款涉及非法棄置電器廢物),共罰款超過120萬元。
 
  此外,自電器廢物處置牌照管制二○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生效後至二○一九年九月底,環保署巡查未領有處置牌照的露天回收場共超過920次,並成功檢控三宗個案,總罰款超過三萬元。另外,環保署對持牌電器廢物處置設施共作出了超過360次監察及巡查,未有發現違法行為。
 
(七)在計劃下,受管制電器的循環再造徵費是按照「污染者自付」的原則,以及參考WEEE‧PARK的建造成本和十年合約期的營運開支來訂定的,目標是最終會收回成本。截至目前為止,計劃的收入與開支大致相若。為達致最終收回成本的目標,我們會定期按既定政策檢討相關徵費。檢討會顧及可能影響徵費水平的各項因素,例如通脹率、處理不同類別受管制電器的比率、受管制電器銷售量的變化等。



2019年10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