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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一題:輸入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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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邵家輝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的書面答覆:

問題:

  許多行業的經營者紛紛反映,本地勞工短缺問題嚴重,不同行業長期面對招聘困難。儘管他們現時可透過補充勞工計劃(該計劃)申請輸入勞工,但勞工短缺情況未見改善。關於輸入勞工(不包括外籍家庭傭工),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每年在該計劃下分別申請和獲批輸入的勞工數目,並按工種及申請類別(即新申請及續期申請)列出分項數字;

(二)過去五年,每年該等勞工按已在港工作年期劃分的數字;

(三)有否評估,長期人手不足對不同行業的發展和服務質素構成了甚麼影響;如有,結果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有否評估該計劃的成效;如有,結果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鑑於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和政務司司長近期先後表示,若個別行業面對人手短缺,政府會認真及積極考慮輸入勞工,政府會否在本年推出相關計劃;如會,詳情(包括公布日期和實施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六)在輸入勞工的政策和人數方面,香港與新加坡、澳門和日本如何比較?

答覆:

主席:

  就議員的提問,經諮詢相關決策局後,我現綜合答覆如下:

(一)及(二)在二○一四年至二○一八年,僱主根據「補充勞工計劃」分別申請輸入6 613名、4 689名、5 556名、4 390名和5 095名勞工,而在該五年獲批輸入的勞工人數分別為2 722名、2 880名、3 802名、2 765名和3 225名。年底接獲的申請或於翌年完成審理,因此每年獲批輸入的勞工人數並不一定全面反映該年輸入勞工申請的審批結果。申請和獲批輸入的勞工人數按工種劃分的分項數字載於附件一至附件五。透過「補充勞工計劃」輸入的勞工,僱傭合約以24個月為限。勞工處沒有備存輸入勞工按申請類別(即新申請及續期申請)或按已在港工作年期劃分的數字。

(三)至(六)政府設有不同計劃,讓僱主可按實際業務需要申請輸入勞工,填補勞工市場所缺乏的技能,維持本港的競爭力和發展需要。僱主可按有關職位空缺所需的技術水平及/或教育程度,向入境事務處申請引入專業人士,或透過勞工處的「補充勞工計劃」申請輸入屬技術員級別或以下的勞工。

  考慮到安老服務業缺乏人手的情況,政府已在二○一四年四月推出措施,容許參與「改善買位計劃」的私營安老院就其非買位部分申請輸入護理員。在建造業方面,政府一直聯同建造業議會及建造業界持份者合作,採取多管齊下的措施,加強培訓技術工人,吸引更多新人入行,以及推動行業廣泛採用創新科技提升生產效率。如個別工程項目確實缺乏某工種的人手,相關承建商可以考慮透過相關計劃申請輸入所需的技術工人,惟性質須屬短暫、有時限及針對性的。

  政府相關決策局和部門會繼續密切留意不同行業的人力供求情況,並加強培訓及吸引新人入行。在確保本地工人優先就業的大前提下,政府會與持份者探討適度和有規限地增加輸入勞工。

  勞工處沒有備存香港與新加坡、澳門和日本在輸入勞工的政策和人數方面的比較資料。
 
2019年10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