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理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談話全文(一)(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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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行政長官:大家好。大家都知道,行政長官目前在東京有公幹,所以今早我以署理行政長官身分主持行政會議。我在親自回應大家提問前,我想有三點和大家分享。第一,明日立法會開會,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會第一時間在恢復二讀過程中,由保安局局長正式動議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使這爭議的事情和條例草案劃上一個完整句號,可以說是在程序上完全完成手續。大家可以放心,這爭議的議題已經不再存在。如果大家提到逃犯條例,草案根本上已經不復在議程上,大家不用擔心。這是第一件事。
第二就是上星期三發表的《施政報告》,有220項惠民、利民措施,亦有很多是支援企業的、大大小小,再加上在暑假休會前亦有很多積壓下來的財務委員會項目,大大小小的工程達七百億這麼多,很多都是惠民利民,真的可以改善民生的。我希望立法會復會後能夠重回正軌,大家議員真的可以正正經經讓立法會可以恢復好像以前的運作,得以可以早點審議這些所有利民惠民、對我們香港的經濟很重要的一些項目,希望這一點大家要留意。
第三點就是今日下午財政司司長亦會推出第三輪紓困措施,這反映了我們是急民之所急。在《施政報告》發表後一個星期,我們今日,即短短不足一個星期,我們已經再推第三輪的紓困措施,焦點是側重於最近的社會事件大大打擊我們的幾個行業──零售、餐飲、物流、旅遊等等這些首當其衝的,影響是十分大。今日下午司長會聯同有關局長會向大家作一個簡介,究竟我們的第三輪措施是怎樣。但始終一句說話,就是任何的措施如須立法會財委會審批的話,都希望財委會早些可以在這方面能夠處理,可以早點讓這些措施惠及我們廣大市民,以及最重要的是我們的中小企。多謝大家。
記者:想問陳同佳案,台灣要求司法互助才會肯接受陳同佳,其實政府現在有否就着這案件與台灣有接觸,以及會否接受司法互助這方法?第二,昨日是「七二一」的第三個月,依然有很多市民在元朗街頭抗議,司長之前在一個電台節目有說過,認為「七二一」要向前看,昨天繼續有這麼多市民出來,你如何看待自己的看法?第三,在年初時,SJ的丈夫買樓,說沒有一個利益衝突,所以沒申報,但聶局長這次買樓就有申報,其實想問政府有否一個硬性規定政府官員在甚麼情況下買樓才要申報?謝謝。
署理行政長官:第一個問題,在台灣的案件中、陳姓疑犯的事件,政府立場一向很清楚。首先,陳先生這個疑犯,這次他是自願自首,亦要求港府協助,讓他可以盡早回到台灣接受審訊。第一,這是自願的,絕對不存在坊間或有些人所說的「被自首」,甚至乎說成是一個政治操作,這些問題完全不存在。保安局於過去兩日已經先後發出兩個聲明,很清楚闡述政府在這方面的立場和看法,鋪陳了一些事實,事實是最重要的,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大家都要留意,其實台灣方面就這件案件對這位疑犯已經發了通緝令,為期三十年的通緝令,即現在仍然有效。在這個環境下,全世界一般的做法都是,如有通緝令都希望通緝犯能夠早日緝拿歸案、繩之於法、接受審訊,這點是通緝的目的。既然如此,一個自首、自願回去台灣的人,其實有關方面應該要即時接收,這是一個常理的做法,亦配合國際的做法,同時亦彰顯了公義和法治的精神,這點大家都要留意。第三,我們覺得台灣要求司法互助方面,根據香港法律、在司法管轄權方面,這事中我們沒有一個角色扮演,原因是香港是奉行「屬地原則」的一個普通法司法體系,所有這些一定要在境內,即是香港境內犯的、全部或部分罪案行為在香港發生,我們才能夠在香港審;在境外的,我們沒可能有權去做,這點律政司司長已經屢次出來澄清。至於這件事,即疑犯回來香港後,我們亦看了很多有關證據,只是在洗黑錢方面有足夠證據,所以他現在身處牢獄之中,正正是為洗黑錢的罪名而坐牢。這些一連串的,我希望大家,特別是台灣方面,希望能夠以一個理性的態度實事求是,積極看這個問題,不要將一個簡單問題複雜化,尤其是不要將一些政治考量凌駕法治和公義,這是十分重要。所以,如果在哪方面特區政府可以配合的話,我們一定會配合,但是希望能夠在我們能力範圍內能夠做到才行,不能夠強人所難。或許有些人問為甚麼一個通緝犯,台灣方面竟然不接收?這是匪夷所思的,亦可以說是令人費解。這整體上是我們目前的情況,多謝大家。
第二個問題是「七二一」,「七二一」是大家都關心的事件,我想全港市民都關心「七二一」事件。我說向前看的理由是因為事隔已經三個月,而我說這番說話已是上星期的電台訪問,加上因為事件發生後,監警會已經全面展開工作,而監警會亦承諾會優先看這些大家關注的重大事件、如「七二一」、「八三一」。行政長官在周末上電台、電視亦很清楚說,希望年底監警會有一個初步的報告書。報告提出後,行政長官亦承諾會公諸於世,是會公開的,所以我說向前看的意思是既然有一個獨立的監警會去看,我們給些空間、給些時間它做工夫,這是所謂向前看的意思。當然,大家對這件事有關注,我們絕對明白亦了解。
第三件事,關於申報,事實上很簡單,如果你自己是問責官員、有潛在利益的話,即使是你的家人也好,如果有利益,你就要申報。如果沒有利益,可以不申報,但亦有些同事選擇穩妥些的,他們都會申報,例如太太擁有、他自己沒有參與,他亦覺得安全的,或以前有少許金錢參與過的,他亦申報。所以申報不申報,如果他沒有參與而申報,純粹是一個保險的做法,不會制止他,但你可以不申報,如果真的沒有利益。假若一個親人有些投資,你完全沒有參與,亦沒有利益得到的話,根據現在我們的安排,你是沒有必要申報,情況就是如此簡單。多謝你。
(待續)
完
2019年10月22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2時28分
香港時間12時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