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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介紹所持牌人的相關人士濫收外傭佣金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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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職業介紹所持牌人的相關人士因向一名外籍家庭傭工(外傭)濫收佣金,今日(十月十四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罰款三千元。

  勞工處的職業介紹所事務科於今年四月接獲一名外傭投訴,指位於九龍城的家曦寶僱傭中心向其濫收佣金。由於經調查後有足夠證據顯示有關職業介紹所持牌人的相關人士向該名外傭濫收佣金,勞工處決定向該持牌人的相關人士提出撿控。

  根據法例,除訂明佣金外,職業介紹所持牌人、職業介紹所持牌人的相關人士及看來是以此等持牌人或相關人士身分行事的人,不得向求職者收取任何形式的酬勞或費用。訂明佣金的金額不得多於求職者覓得職位後所賺取的首月工資的百分之十。

  勞工處提醒職業介紹所要時刻遵守法律及《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否則可被檢控及╱或被撤銷牌照。於二○一八年二月九日生效的《2018年僱傭(修訂)條例》已將濫收求職者佣金的最高刑罰增加至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

  公眾人士如欲查詢或投訴職業介紹所無牌經營或濫收佣金,請致電二一一五 三六六七,或親身前往九龍旺角道一號旺角道壹號商業中心九樓九○六室,與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聯絡。
 
2019年10月14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3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