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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成功堵截五宗以海運和空運非法進口廢物個案(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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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在葵涌貨櫃碼頭及香港國際機場成功堵截五宗從美國、英國、瑞典及泰國非法進口廢物個案。涉案的三家入口商「三輝(香港)有限公司」、「珠海格林科技有限公司」和「興業誠信(香港)發展有限公司」分別於本月八日及今日(十月十四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及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共被判罰款110,000元。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為防止本港成為進口廢物的棄置地或非法進出口廢物的集散地,署方一直緊密與香港海關交流情報及協作,加強堵截以不同途徑非法進入香港的各類廢物。今年三月至四月期間,環保署在香港海關協助下,於葵涌貨櫃碼頭及香港國際機場分別截查報稱載有廢塑膠和舊電腦部件等的十八個海運貨櫃和一批空運貨物。經查驗後證實載有約四百二十公噸都市廢物及屬有害廢物的廢印刷電路板和廢碳粉盒。環保署已即時將所有廢物退回來源地,並就有關退運通知當地執法機構,及按《廢物處置條例》檢控犯案的三家入口商。

  發言人強調,進口的都市廢物骯髒、不衞生,對香港的環境造成壞的影響。而且進口的都市廢物最終會被運往堆填區,佔用香港有限的堆填區空間。此外,廢印刷電路板屬化學廢物,含多種重金屬和其他有毒化學物質,受現行化學廢物處置法例規管,不當處置都市廢物和廢碳粉盒等有害廢物亦會對環境及公眾健康構成危害。

  發言人提醒從事廢料回收的進口商,切勿非法進口(包括進口香港或經香港轉運)或出口有害廢物。根據《廢物處置條例》,除非事先領有有效許可證,任何人士進口或出口有害廢物即屬違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其後再被定罪,可被判處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2019年10月14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00分
即日新聞  

圖片

環境保護署今年三月至四月期間在香港海關協助下,在葵涌貨櫃碼頭截獲都市廢物。
環境保護署今年四月在香港海關協助下,在香港國際機場截獲廢印刷電路板。
環境保護署今年三月在香港海關協助下,在葵涌貨櫃碼頭截獲廢碳粉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