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餉及地租須於十月三十一日或之前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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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九年十月至十二月季度徵收差餉及/或地租通知書已經發出,並須於二○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或之前繳交。
 
  該通知書已計算該季度的差餉寬減,每個評估差餉物業以1,500元為上限。如物業該季的應繳差餉額少於1,500元,所有剩餘的寬減額將不能用以抵銷任何一季度的未繳差餉。是項寬減不適用於地租。
 
  市民繳交差餉及地租,可:

(一)利用銀行自動轉帳或電子繳費方式(例如繳費靈、銀行自動櫃員機或互聯網);
(二)上載電子支票/電子本票到「電子支票支付」網站:www.payecheque.gov.hk
(三)將劃線支票郵寄香港告士打道郵政局郵政信箱28000號庫務署收(請注意,郵資不足的信件將不獲接收);或
(四)前往任何一間郵政局或指定的便利店繳交。查詢各區郵政局地址及辦公時間,請致電香港郵政熱線2921 2222或瀏覽 www.hongkongpost.hk
 
  市民如果仍未收到通知書,可致電2152 0111或傳真2152 0113查詢。他們亦可親臨九龍長沙灣道三零三號長沙灣政府合署十五樓差餉物業估價署查詢。
 
  市民亦可於差餉物業估價署網頁www.rvd.gov.hk索取通知書補發本或查詢應繳款額。如使用手機或平版電腦,更可在本署網頁的「帳目查詢」服務取得「付款QR碼」,到本港任何一間郵政局、7-Eleven、OK便利店或VanGO便利店,出示付款QR碼即時繳交款項。
 
  遲交的款額會被加徵百分之五的附加費。如在最後繳款日期過後六個月仍未繳交,逾期未繳的款額(包括百分之五的附加費)將再被加徵百分之十的附加費。
 
  為支持環保,本署鼓勵繳納人採用免費提供的電子差餉地租單服務,收取電子帳單及繳款,亦鼓勵繳納人使用自動轉帳或其他電子繳費方式(例如:繳費靈、銀行自動櫃員機、互聯網或電子支票/電子本票)繳款,減省排隊的時間。直接付款授權書可在差餉物業估價署、民政事務處及各大銀行索取,或致電2152 0111查詢。繳納人亦可在本署網頁下載有關授權書。



2019年10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