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覆核審裁處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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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九月三十日)公布新核數師規管制度下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覆核審裁處的任命。
 
  隨着《2019年財務匯報局(修訂)條例》(修訂條例)相關條文於二○一九年十月一日生效,覆核審裁處將會成立,就任何人士對財務匯報局或香港會計師公會的指明決定不滿並感到受屈而提出的申請,進行覆核工作。
 
  行政長官已委任黃繼明為覆核審裁處主席,任期由二○一九年十月一日至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為期兩年。行政長官亦委任以下六名人士為覆核審裁處委員團的成員,任期由二○一九年十月一日至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為期兩年:
 
陳冠雄教授
左龍佩蘭教授
許繼偉教授
李偉恩
黃顯榮
王婉芝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公布有關任命時表示:「覆核審裁處將是新核數師規管制度的重要保障機制,以確保新核數師規管制度下的財務匯報局及香港會計師公會的指明決定公平合理。我有信心黃繼明先生會帶領覆核審裁處有效地履行其法定職能,加強香港核數師規管制度的公信力;同時,覆核審裁處委員團的委員亦會善用在會計、法律及金融服務等方面的知識和經驗,協助覆核審裁處有效運作。」
 
  當有覆核個案時,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會按主席的建議,委任兩名覆核審裁處委員團的委員為覆核審裁處成員,聆聽並裁定有關覆核。
 
  修訂條例於十月一日生效後,財務匯報局會隨之成為全面而獨立的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監察機構,負責就有關核數師進行查察、調查和紀律處分。同時,香港會計師公會將在財務匯報局的監察下繼續履行其法定職能,包括就有關核數師進行註冊,制訂專業進修規定、專業道德標準、審計和核證準則。根據修訂條例,公眾利益實體是指上市集體投資計劃或在香港股票市場將股權上市的法團。修訂條例亦訂明設立覆核審裁處,以覆核下列指明決定:
 
(一)財務匯報局向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施加紀律處分的決定;
(二)香港會計師公會就本地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的註冊決定;及
(三)財務匯報局就境外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的認可決定。



2019年9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