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推行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第一階段發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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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總署今日(九月二十六日)根據相關法例(即《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第14條、《水污染管制(排污設備)規例》(第358章,附屬法例AL)第26條引用《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第14條及《土地徵用(管有業權)條例》(第130章)第4條),在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第一階段工程範圍內將予收回的土地上,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便落實該區的發展計劃。發展計劃包括新發展區的前期及第一期地盤平整以作新市鎮發展、粉嶺繞道及相關基礎設施工程。

  政府將收回784幅私人土地(涉及的面積約68公頃)以及被九個墳墓所佔用的土地(涉及的面積約752.8平方米)。上述土地將於收回土地公告張貼後三個月(即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歸還政府所有。政府將會向相關的土地業權人提供特惠土地補償。

  對於工程範圍內的受影響住戶及業務經營者而言,上述的歸還日期並不是各個住戶及業務經營者須遷出的限期。受影響住戶應留意地政總署在二○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後向每個住戶發出的信件內所註明的遷出限期(由二○二○年上半年至二○二二年下半年不等);而地政總署亦會在十月陸續去信受影響的業務經營者確立其遷出限期(由二○二○年上半年至二○二三年上半年不等)。地政總署會在各個住戶及業務經營者遷出限期前三個月,再按適用程序另行在相關範圍張貼通知。

  受第一階段工程影響的合資格住戶已於七月中旬開始陸續獲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編配安置單位,並於近日開始辦理入伙手續。申請入住香港房屋協會(房協)轄下現有屋邨出租單位的合資格住戶,亦已陸續獲編配及入住房協屋邨單位。此外,雖然新發展區餘下階段工程尚未有具體時間表(相信遷出時間會在二○二三年或以後),但受餘下階段工程影響並已提交「自願提早搬出和交還寮屋構築物申請」的合資格住戶,亦已於八月下旬起陸續收到房委會的配房通知書。

  政府會繼續與相關土地業權人和受影響住戶及業務經營者保持緊密溝通,妥善處理他們的補償及安置事宜。

  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全面落成後,將提供合共約71 800個房屋單位。其中,第一階段工程將提供約21 000個房屋單位,當中18 000個為公營房屋單位,預計首批私營房屋及公營房屋住戶分別可於二○二三/二四及二○二六/二七年入伙。



2019年9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