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局長談教師操守及學校升國旗相關事宜(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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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今日(九月二十一日)在出席第五屆卓越學生領袖選舉頒獎典禮暨民間施政報告2019/2020發佈會後與傳媒談話的內容:

記者:梁振英公開批評你,說你「拖泥帶水、姑息養奸」,你對這個講法有何看法?另外,教聯說今次對兩名老師的罰則太輕,你覺得是否需要對今次的罰則再作檢視?

教育局局長:或者我詳細一點解釋我們在處理教師的專業操守問題上的方法和制度。我相信大家都會明白,教師在社會大眾心目中的地位比較特殊,因為他接觸很多青少年,許多青少年可能都未成年,所以在成長中都會受到老師的影響,所以社會對老師的要求特別高,老師亦有一個專業的守則。而好多時老師都是學生的一個模範,所以我們對他的要求特別高。在老師的工作中,在大部分學校,除了在官校,他的僱主其實都是他那間學校。例如一些津貼學校或者直資學校,他的僱主都是他所屬的學校。所以如果學校覺得老師在他的行為上、教學上或者操守上有問題,或者與學校的理念有相違背的時候,其實學校是有權力因應他的僱傭關係去採取一些行動。同樣地,教師與教育局的關係方面,因為我們有一個教師註冊的制度,所有在香港學校任教的老師必須在教育局註冊。根據法例,常任秘書長有權就一個人的申請給予註冊,或者就他的申請不予註冊;或者若他有註冊,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取消他的註冊。教育局在處理有關教師一些操守上的投訴或者操守上的問題時,我們一定會全盤考慮,包括事件的背景、事件本身、對整個教育界的影響、對學生的影響,以及跟過往一些不同的例子作比較,然後決定每一宗個案應採取什麼行動。第一,個案是否成立,若個案成立究竟採取什麼行動,包括可能有一些勸喻信、可能有警告信或譴責信,以至於最嚴重者是取消他的註冊。每一宗個案都是經過充分的考慮,並且由專業的同事根據他們的過往經驗和他們在專業上的考慮而作出的這方面的決定。我們不會公開就個別個案作討論,因為這會牽涉到私隱的問題。我們會繼續聆聽社會上不同人士的聲音,大家也看到,就一些個案,社會上有不同的看法,有些會覺得寛鬆,有些會覺得太嚴,但我們會將在社會上聽到的不同的聲音,作為我們將來在考慮一些個案時作為考慮,但說到底,這是專業的同事根據他們的專業判斷而作出的一個決定。

記者:對於你個人被他批評,你有何看法?

教育局局長:我每一天作為政府官員,我為我自己及局方的工作負上政治責任。在我日常的工作,有很多人會給予不同的意見,亦有很多人可能對我的表現不是很滿意,就每一個對我的意見,我自己都會深深反省或考慮一下。

記者:就教協馮偉華認為局方審視不同案件時,是否應交代清楚審視準則,確保公平,特別是現時不同立場的人可能會有質疑,即使局方認為是專業,也會被質疑是否偏幫,會否公開釐清審視準則?

教育局局長:剛才我已說過,我們專業的同事在審視時考慮的是甚麼,除非要拿出每一宗個案公開討論,否則是很難逐一去談。但我想大家必須要明白,當中主要牽涉專業的同事,我們經常說,我們沒有政治考慮,因為同樣的行動,例如大家可能會見到攻擊某一方面的言行,同樣地,若攻擊另一方面,我們都是用同一套準則,大家會看到,整體來說,我們如何保持整個教師團隊的質素。

記者:對於有學校因應社會氣氛取消升旗禮,做法是否恰當?

教育局局長:我想大家必須明白,香港是國家一部分,我們自己都是中國人,這個國慶是我們每一個人的國慶,所以我想我們每一個香港人都應該參與一些國慶活動。在學校內,升旗或奏唱國歌,其實都是一個讓老師及學生表達對國家感情的機會,同時,每一次升旗或奏唱國歌,亦造就教學機會,令同學能學懂國旗及國歌,同時學懂如何尊重國旗及國歌,亦是教學的一部分。教育局一直有通告建議學校在重要日子,包括國慶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日、或一些學校重要的日子,例如畢業禮或開學禮都可以進行唱國歌或升旗活動,學校亦可藉此進行相關教學。我們認為今年大家可以繼續依據過往做法,繼續進行升旗及唱國歌的活動,如果學校過去有進行一些典禮,我們覺得學校可以繼續做。當然如有個別學校指因應某些情況今年不進行時,我們認為,如果他們遇到特別情況,可與我們討論,我們的同事樂意提供一些如何將事情做得更好,或能給予意見。

記者:學校若不升旗,是否需要向你們上報?

教育局局長:這是我們在通告的建議,我相信學校若在做法上有需要詢問我們意見,我們會樂意提供。



2019年9月21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8時4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