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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舉報助環保署成功檢控司機非法棄置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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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貨車司機被熱心市民舉報在大埔大華街非法棄置廢物,今日(九月十七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被判罰款3,5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今年三月尾接獲熱心市民舉報,指大埔大華街行人路上有人非法棄置廢物,並提供事發時拍下的照片以助調查。環保署根據拍得的車牌號碼及舉報資料,成功追查到涉案貨車司機。被棄置的廢物主要是廢木板,不單阻礙通道,亦影響環境衞生。環保署經蒐證後,根據《廢物處置條例》檢控該名犯案貨車司機。

  環保署發言人提醒所有從事裝修、建築工程和運輸業的從業員,必須依法妥善將工商廢料及建築廢物運送至政府的廢物處置設施。在公眾地方及馬路邊棄置廢物是違法行為。根據《廢物處置條例》,首次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其後再被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呼籲市民(包括物業管理員及保安員)如目睹有人非法棄置廢物,可拍下錄像片段或照片,並致電環保署熱線2838 3111舉報,以同心協力打擊非法棄置廢物活動。
 
2019年9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2時04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