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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與傳媒談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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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今日(九月十二日)出席「建國七十載 國家所需 香港所長」午餐會後與傳媒談話的內容: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讓我先談談這兩天在會展(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的經貿會議及展覽。這兩天在會展舉行了數個比較大型的國際級會議,包括昨日及今日舉行的第四屆「一帶一路高峰論壇」,以及這裏的一場有關香港與內地關係的研討會。
 
  昨日及今日舉行的「一帶一路高峰論壇」,以參加人數及出席國家代表(數目)來說,可說是非常成功,有超過五千名來自六十九個國家的政經(商界)領袖出席。形式上除了有論壇,我們亦有七百多場一對一、公司與公司間的貿易洽談和配對會,涉及二百四十個「一帶一路」項目,並於網上作出信息交流,可以看到論壇發揮了香港作為橋樑的作用。論壇舉行四屆以來,國際間對香港在「一帶一路」上的角色及地位均有正面的回應;昨日很多來自不同國家和地方的商界或政府的講者,亦對香港可發揮的地位作出正面的回應。
 
  過去兩星期,我都有特別留意於香港舉辦的展覽或國際級會議有否受到香港近期發生的事件所影響。整體來說,我們樂見大部分的大型展覽,如剛剛舉行完的鐘錶展及時裝展,參展人數和去年大致相若。參加的人數或許因種種原因而有輕微減少,但整體上這些大型展覽都能如期進行,這是我們比較關心及重視的,因為不論是展覽、國際會議或商貿訪問,對香港的經濟都非常重要。這不單是出於他們來香港時的消費,而是對我們的對外經貿聯繫亦相當重要。在這一兩個月內,展覽或會議能如期舉行,國際間對香港這類活動重視,都給予我們一個很好及正面的信心。
 
記者:數天前,有數以萬計人士遊行支持美國國會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政府有否評估法案通過對香港經濟的影響?又有否評估香港有甚麼措施應對法案通過後的情況?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我在以往多個場合亦有說過,香港的經貿地位其實是由《基本法》賦予。《基本法》第116及151條說明香港可作為高度自主的獨立關稅地區及貿易單位,亦賦予香港在世貿組織(世界貿易組織)內享有單獨成員的地位,因此本身這地位並非任何一個國家單方面的施予。
 
  我亦有留意美國國會最近有討論香港的情況,要求美國政府改變對香港的政策。在這方面,作為另一個政府,我不在此「搭嘴」,評論他們的工作。美國對香港的經貿政策一直都是源自其一九九二年的法案,該法案訂明香港若可維持高度自治,美國會維持對香港的政策,我相信這亦反映了美國自身在香港的利益。
 
  從香港來說,我們有百分之一百的自身利益做好在「一國兩制」下維持高度自治的工作,這不需要其他政府參與或給予意見。我相信其他政府對香港政策的首要考慮亦當然是出自其自身的利益,例如美國每年在香港賺取三百三十億(美元)的貿易順差,其政策都是建基於此,我相信美國商人及企業都會清楚地與其國家討論美國的政策問題。香港方面,我們依靠《基本法》賦予我們的權力。今時今日,我們應對很多本地問題時,都有賴「一國兩制」、《基本法》及法治社會給予我們應有的權利和空間處理。
 
記者:局長,《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有可能影響《香港政策法》對香港的特殊待遇,特區政府的官員,甚至特首,有否計劃到美國當地遊說國會或當地的政商界,告訴他們特區政府的想法和立場?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我先要糾正,我剛才說過,外國國會或政府都不能影響香港固有透過《基本法》所享有自身經貿地位的利益,因為那是源於《基本法》,在「一國兩制」下所賦予的,個別國家的做法不會影響香港憲制上的地位。當然貿易往來是互惠互利,貿易亦不是單邊的,經濟成果更不是任何一方所施予,所以任何國家在考慮對香港的政策時,都會考慮本身的情況。
 
  香港作為國際城市,在國際貿易的舞台上有一定的位置,是全球第七大的貨物貿易經濟體,亦是世貿組織成員,我們會在這方面維護自身的利益。我們與貿易夥伴不時討論和會面,以維持雙邊的貿易關係,我們無論在外訪或駐外辦事處(香港駐海外經濟貿易辦事處)的工作上,又或是參與世界貿易組織的會議時,都會繼續做好維護香港利益的工作。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英文部分。)
 
2019年9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01分
即日新聞